文化产业政策中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例及几点思考建议
2018年2月01日 16:34 作者:lunwwcom视剧登录互联网平台,电影票线上销售,影视剧网络上映,衍生品开发,通过旗下音乐和手游平台发行原声音乐和主题游戏。国内文化产业并购浪潮2012 年文化产业领域共有96 起并购事件,并购成为2013 年文化产业最大的看点。主要通过股权交易方式并购,上市公司为主体,华谊兄弟通过四次并购实现电影,电视剧,艺人,游戏的“四架马车”布局。华策影视通过三次并购实现从电视剧- 影视- 内容生产- 综合性娱乐传媒集团的跨越。
2013 年文化产业并购事件:百度3.7亿元收购PPS 视频业务,将之于旗下爱奇艺合并,使爱奇艺成为中国最大的网络视频平台,华谊兄弟公司以6.72 亿元购买银汉科技50.88% 股权,进军手游市场,华策影视16.52 亿元收购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成为国内影视行业金额最大的并购项目。2014 年影视业并购事件:上半年国内影视公司累计发生并购47 起,涉及资金约330 亿元,中南重工收购大唐辉煌传媒,湘鄂情收购中视精彩和笛女影视股权,熊猫烟花收购东阳华海时代影业股权,皇氏乳业收购御嘉影视,盛世骄阳和北广高清股权。国外文化产业政策情况美国是全球版权产业最发达的国家,
2014 年文化产业占GDP 27%,成立电影产业行业促进协会和基金,商业化运作,“好莱坞”电影不仅成功占领全球票房市场,并且成为美国文化输出的利器;日本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出台制定了多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法规,设立了文化发展基金,不仅成功培养扶持出了本国的动漫产业,并且拓展了国际市场,成为动漫文化出口的强国,文化产业占GDP超过10%;
韩国颁布“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和中长期规划,把文化作为 “21 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设立了文艺振兴基金等专项基金。由此,韩国的影视产业蓬勃发展,韩剧和韩星潮流席卷全球,形成了一股不可忽视的“哈韩风”,文化产业占GDP 超过7%。相比之下,我国是世界上单位GDP 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文化产业作为以创意为源头,以内容为核心的新兴产业,目前仅占GDP 的3.8% 左右,我国的文化产业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文化产业政策中的知识产权相关案例及几点思考建议
崔健与唱片公司的著作权、表演者权纠纷案。中国唱片深圳公司于2002 年经其母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许可,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著作权使用费2800 元后,委托华韵影视光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韵公司)复制收集12 首曲目的“崔健—1985 回顾”CD 光盘,并出版发行。上海客都连锁超市中卫分店(以下简称中卫分店)销售了该光盘。之后,崔健把中国唱片深圳公司、华韵公司、中卫分店告上法庭。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中国唱片深圳公司、华韵公司共同赔偿崔健经济损失19200 元,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28300 元,合计47500 元。思考:依据《著作权法》规定,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创作、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华韵公司、中国唱片深圳公司仅仅向音乐著作权协会交纳著作权使用费,却未经崔健本人许可,就出版发行他的作品,是明显的侵权。“黑棍小人”与“火柴棍小人”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朱志强是计算机网络动画《独孤求败》、《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上述作品的人物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形象。2003 年10 月,( 美国) 耐克公司、耐克( 苏州) 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宣传推广其新产品“NIKE SHOX STATUSTB”,分别在自己的网站和新浪公司新浪网首页及电视台发布“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朱志强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朱志强损失200 万元人民币。案件经过两审,最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朱志强的诉讼请求。思考:形象,图形等著作权的维权相比文字和音乐更加困难,相关法律政策细则不够,应该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图像图形方面的专家,出台形象,图形独创性的认定和鉴定标准,才能更好保护形象,图形等知识产权。
邓国顺等与北京华旗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1999 年11 月14 日,原告邓国顺、成晓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 2002 年7 月24 日获得授权并于同日公告。2002 年7 月26 日,邓国顺、成晓华与朗科公司签订排他使用许可合同。后来,原告发现被告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星之导贸易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利用其专利技术生产的“爱国者”迷你王快闪存储器,认为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落入了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一审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华旗公司、富光辉公司和星之导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连带赔偿侵权损失50 万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华旗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涉案专利无效请求申请。由于这起纠纷对整个移动存储行业影响巨大,涉及国内IT产业的发展,侵权与否关系到诸多企业利益,社会影响非常巨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实现了双方的共赢。
思考:知识产权保护本意是鼓励创新,对于都有创新的双方来说,共赢才更符合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初衷。但是另外的案例中,国产DVD 企业由于被日本索尼,飞利浦公司等索取巨额专利费而导致利润下降直至破产,提醒我们需要注意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应当在维护和完善货物贸易规则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积极修改服务贸易规则,防止少数发达国家利用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损害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利益”。
建议:1.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往往存在涉及专业面广,过程复杂,工商局,专利局和法院双轨制管理等问题,建议应统一建立商标仲裁制度,对一些小的商标权纠纷采用一裁终决,避免繁冗漫长的诉讼,节约诉讼资源。设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构,从根本上解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保护中的权力冲突及行政、司法救济冲突问题。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网上公开的查询检索和投诉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功能。 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诚信机制,对侵权违法的企业采取严厉的惩罚和公开网上曝光。经济新常态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化产业促进发展政策,还需要配套出台完善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如知识产权方面,拍卖方面,鉴定评估标准方面等等,才能为繁荣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 作者单位:光和动力(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