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2011年10月10日 14:59 作者:lunwwcom
摘要:目前我国过于受政治公共权力约束的道德教育采取强制性的方式,把一套社会既成的道德规范灌输给受教育者,由道德知识的传授养成受教育者的认知能力,成了教育者从事道德教育的惟一任务。道德教育的这种强制性及对道德认知的狭窄性理解,造成受教育者对既成道德价值观趋同的同时也产生了种种逆反心理,从而钝化了受教育者的道德认知能力和道德实践水平,消解了道德的教育认知功能。故本文将从道德认知理论出发思考其对我国德育的启示。
关键词:道德认知 道德教育 教育启示
一、道德认知的内涵及道德教育的目的
道德认知内含这么几个要素:道德认识、道德思考、道德选择、道德创造。道德认知是指社会个体对生存环境道德规范的知晓、理解和掌握,它是道德认知的基础层面。道德思考包括产生推理、道德鉴别、道德批判、道德评价等方面。它要求道德主体对面临的道德规范内容是否符合道德行为事实、是否符合道德客观规律、是否符合社会创造道德的目的等进行思考。道德选择是指在面临各种不同道德规范时,通过比较鉴别,反思权衡后所作的认知上的取舍。道德创造是道德认知的最高层面,它是指道德上的新追求,既包括道德规范的改进也包括道德规范的创新。社会的飞速发展及由此带来的变动,使人们不得不对过时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进行改造。因此人们在赞同而接受一种规范后,还“必须逐渐学会怎样用新的生命去调和、清除其中的陈腐因素”,目的是为了“让它们适应变化不定的社会生存状况”。总之,道德自我总是渴求着新的追求,智慧的头脑总是向着新的经验开放。道德认知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主体精神气质,道德教育是要培养受教育者的这种精神气质和行为习性。
道德行为不同于一般行为,它是基于自觉意识而作出的自愿、自择行为。由教师代学生作出的或在外界压力下学生作出的无奈选择,即便是遵循了道德规范也不能充分体现该行为的道德品性。主体进行积极的道德思考而后作出自觉自愿的道德选择乃至道德创造的过程正是一种积极参与、着意渴求的过程。这个过程的积极意义恰恰在于体现了道德行为的本质。为此,有效的道德教育过程应该是一个需要学生理性和思维参与的过程,借助学生自己的智慧作出自主判断和决策的过程。
关于这一点,20世纪60年代,道德教育中最具影响力的认知发展理论及其实验结果为我们提供了佐证。认知发展理论的中心思想即是注重学生道德认知能力的发展。其主要代表人物劳伦斯·柯尔伯格(LawrenceKohlberg)认为要想提高受教育者的道德水平,必须从培养他们的道德思维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入手。道德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教师有目的的指导活动刺激学生进行思维,激励学生去积极组织自身的道德经验,促进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能力向下一阶段发展。英国杰出的教育哲学家威尔逊(JohnWilson)也认为道德的实质就是思维。他反对那种缺乏理性支持的灌输方法,认为培养道德思维可以使学生逐步脱离错误的思维方式。
另外,实现道德认知上的超越也是社会发展进入全球化时代的必然选择。科技的飞速发展所导致的信息传递手段的历史性突破把人们推进了网络和信息爆炸的时代。学校道德教育如果忽视对学生独立的价值思考和道德批判力的培养,就会使学生在无穷多的选择面前迷惘困惑、不知所措,甚至误入歧途。所以,学校德育必须以培养学生自身的道德判断、道德分析、道德选择和创造力为目的,使学生“在对各种道德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社会价值进行分析、比较和鉴别的基础上,结合个人道德现状,自主地、合理地选择个人所应确立或改变的道德取向以及所应遵从或拒斥的道德规范”。
二、理论对实践的启示
从理论理解上的突破到实践尝试中的超越需要一个过程,道德认知能力的养成也不能只企求于教育者的单向道德灌输,还必须从变革教育理念的高度对道德教育的内容、方法及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完善。
(一)树立以受教育者为中心的道德教育观
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把道德教育简单地混同于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政治性的无限夸大忽略了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使教育者往往以道德操纵代替道德教育,导致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无地位状态。杜威就曾强烈反对过这种过分重视知识的传播和灌输的倾向,他认为“一切能发展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的教育,都是道德的教育。”提出著名的“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长”、“做中学”的观点。同时,柯尔伯格反对“美德袋”式的教育,主张促进学生认知发展;威尔逊注重培养学生道德思维,麦克菲尔的以情感的共情作用为基础的“体谅关心”理论,贝克的价值教育理论等等,也无一不是以尊重学生个性,尊重学生道德发展为基础的,具有鲜明的人本主义思想倾向。总之,受教育者自我判断、自我选择、自我创造的道德认知能力的充分发展有赖于改变陈旧的道德教育陋习,重塑
受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二)选择比较方法,拓宽道德知识域
只有先有思考的对象才可进行必要的思考,只有先提供选择的机会才有选择的可能。社会共同体所认可的主流价值取向及与之相应的道德规范构成道德教育的主体内容,但主流道德价值体系本身有一个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改进、更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经历着与其同质或异质的各种规范取向比较鉴别,采真去伪。“任何一种真正符合时代要求的道德取向都只有在同其他的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的比较中才能证明其正确性或合理性。”只有让学生在比较中看到我们所倡导宣扬的规范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异质规范的不合理性时(价值澄清),他们才会给自己下命令选择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服从合理的道德规范。所以在教学中,应当既重视课程的内容,也重视课程教学的形式;既重视正面的教育,也重视学生的选择;既重视整合性课程,也重视偶发性课程;既重视隐性课程,也重视活动性课程。
(三)实施“苏格拉底法”
迄今为止,道德规范、道德知识的灌输尚是我国学校道德教育方法的主流。普遍的灌输除了使受教育者掌握一些僵死的教条,造成受教育者的逆反心理和在道德生活中的知行不一,对受教育者的道德发展无济于事。“真正的道德教育是苏格拉底式的”——用提问、对话的方式启发学生,帮助学生进行道德推理、发展道德思维的方法。柯尔伯格提倡的“新苏格拉底法”就是一种通过道德两难问题的讨论诱发学生在道德上的认知冲突,在教师的引导下从事积极的道德思维的方法。而道德思维的功能就是解决个人之间基于原则而提出的不同意见的冲突。因此,“认知刺激”是实施“新苏格拉底法”的核心,学生可以在两难的认知冲突中,发展自己的道德思维能力,而后建构自己的道德观念体系。
(四)提倡平等、对话的师生关系
苏格拉底对话法要求对话的双方或多方是平等互动的。学生是一个与教师一样有自己权利、富有个人思想的人,他们不是等着师去操纵的傀儡。教师要像对待自己一样公平待他们,珍视他们的道德思考并允许和宽容他经意或不经意中所犯的某些失误。平等对话不强调惟一确答案,也不会因为期望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一去阻止冲突和不一。对话中教师不再是外部规强制执行者但仍是学生道德发展的指导者。
(五)注重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效果,方法多样
西方的道德教育特别注重效果,从理论上看,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科尔伯格的认知发展教育模式论和艾略特·突里尔等人的范式理论都试图有效地解决如何才能有效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能力的问题,卡洛·吉莉根的关爱理论也十分关注如何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人的整体道德素质问题;是以,若以这些理论为指导,我们的教学也必须要注重效果。当代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务是培养判断、选择、创造等认知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完成认知的任务、只要侧重道德思维的训练就能达到德性培养的教育目标。尽管道德认知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前提和指导因素,然而道德行为的形成、道德情感的培养、道德意志的锻炼和道德信念的养成对道德品质的形成更具有决定意义。所以,仅仅靠道德认知能力的培养充其量只能解决道德教育实践中最紧要的问题,它是无法解决道德教育的所有难题,注重对实践等其他道德能力的培养已成为全球教育者的道德共识。故道德教育强调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注意方法的使用,强调各门学科的相互配合,强调学校、家长、社区的协作,强调德育内容贴近现实社会生活,强调道德教育不仅包含着道德观念的灌输,而且还包括良好习惯、态度、情感、志趣和爱好的养成以及人格塑造和创造能力、批判精神的培养。课堂活动注重社会生活清静的模拟、角色模拟,课外要求学生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活动。学校还通过其他学科和校园生活的道德教育,形成综合的校园道德教育工程,做到生活德育,而非知识德育。
(六)符合心理发展水平,坚持循序渐进原则
学生品得的形成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它经历了外在准则规范不断内化的和外在观念外显的复杂过程。根据皮亚杰的实证研究,人类的道德认知发展遵循他律而后自律的原则。学校德育也要遵循这一原则,如想使学生形成某一频道,必须先教他遵守既定的行为规范,教他在适当的场所表现适当的行为。对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制定明确可行的道德规范,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都是必要的。
(七)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1] 吴俊. 木子. 道德认知辨析及其能力养成. 道德与文明. 2001.5
[2] 佘双好. 当代西方道德教育流派德育课程理论的特征与局限.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3
[3] 黄骏. 当代西方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 2005.9
[4] 李太平. 20世纪西方道德教育理论的特点及其思想根源. 比较研究. 2003.9
[5] 屈正良. 夏金星. 彭希林. 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及其对学校德育的启示. 职业技术教育. 200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