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管理风险,对企业的管控能力、决策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多数民营集团企业为有利于子公司经营决策,一般采取较为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而国有集团企业仍主要采取“严管控”模式。前述两种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各有其合理性,能够基本适应企业需求,但均存在一定弊端和优化空间。
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
依据集团管控理论,母子公司集团管控模式一般可归纳为三类,即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运营管控型模式;其中,财务管控型模式是指母公司以资本为纽带,建立的以财务指标、资产运营为核心的监控体制;战略管控型模式是指母公司以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为下属企业提供战略指导;运营管控型模式是指母公司制定运营标准体系并在集团对整体推进实施[1]。
此三种模式各有利弊,企业可选择适用。其中,财务管控强调放权,优点在于子公司经营自主权较大,能够调动其主动性,缺点是资源统筹较为困难。而运营管控型模式重在集权,优点是集团企业“集中力量办大事”,缺点是可能影响子公司经营活力的释放。
战略管控型模式相对折衷,相对集权、适度分权,兼具前两种模式的优点。
国内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的弊端
企业集团总部通常下设多个层级的子公司,由数十甚至上百个单体组成,集团管控难度大。实务中,母子公司集团管控模式两级分化:一类是以传统国有企业为代表的运营管控型母子公司管控模式,表现为母公司高度集权的“强管控”特征;第二类是多数民营企业采用的财务管控型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呈现母公司对子公司监管相关松散粗放的特征。这两种模式的产生均适应于我国特定的历史时期,但随着经济环境变化,这两种管控模式均暴露出问题:
以传统国有企业为代表的“强管控”模式。该模式主要沿袭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来管理子公司[2],其弊端在于管理权限过度集中于母公司,而子公司缺乏经营自主权,各项经营决策事项需要层层上报过会审议,管理链条过长,企业经营僵化,子公司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集团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升。
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粗放型”管控模式。该模式下,子公司拥有经营自主权,能够适应市场变化高效决策,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但是对集团管控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要求较高,否则极易出现晁岱峰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10)摘 要:集团企业对下级子公司的管控能力直接决定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优化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加强公司治理,一直以来都是大型集团企业的重要关注点。根据集团管控理论,母子公司集团管控模式主要分为“财务控制型”、“运营控制型”和“战略控制型”三种模式。该文拟结合目前我国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现存问题,对各类型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及其优化进行探究思考。
关键词:母公司;子公司;集团管控模式;公司治理母公司监管不到位、经营信息滞后等管理风险;从集团层面来看,则可能发生集团战略指导失灵,子公司盲目扩张从而导致集团主业不突出、规模化优势不明显等问题。
集团企业母子公司管控模式的优化
当前,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运营管控型企业已暴露出决策僵化、经营活力不足的问题。2019年,国务院分别发布了《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已明确要求国有企业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提出构建“治理型管控”模式的亚奥秋,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此外,对于个别采用“强管控”模式的民营企业,也参照治理型管控模式,给予下级单位经营自主权,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权责划分,优化内控机制,确立母公司管控监督的定位。
对于采取“粗放型”集团管控模式的大多数民营集团企业而言,普遍存在轻视公司治理、管控意识不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不佳的问题,甚至于个别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形同虚设”。因此,民营企业首先应当提高公司治理、集团化管控意识,重视企业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与执行。对于此类企业,可通过“三会”制度、决策议事规则的制定等完善公司治理与集团管控,以提高集团整体竞争力,从而凸显规模化、集约化优势。
近年,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内各集团企业均面临着企业转型发展与战略规划调整。对于采取“粗放型”管控模式的集团企业而言,可通过适当收缩子公司经营自主权的方式解决集团化管理难题。而对于采取“严管控”模式的国有集团化企业而言,治理型管控模式确为解决子公司决策僵化问题的灵药。此外,集团管控与公司治理二者相辅相成[3],企业在优化集团化管控模式的同时,公司治理机制也需同步完善,从而全面提升集团的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1]曾京.企业集团加强对子公司管控的探讨[J]财讯[2]周国祥 刘亚欧. 我国国有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控模式选择与公司治理结构设计[J]现代商业
[3]吴永亮,马立诚,赵爱晶. 中央企业集团化管控模式研究[J]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