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研究工作的意义在于: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量,降低垃圾带来的严重环境问题,改善城市的建设环境和人民的生活环境,在环境和经济都可行的条件下尽可能的提高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国家、企业、个人对环保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这给建筑垃圾的再生处理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良好前景,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应该抓住这个契机,大力发展建筑垃圾的再生处理,使建筑垃圾不再成为城市发展的道路上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两方面的阻碍。
1 建筑垃圾的定义建筑垃圾是指在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维修、拆除和装修的活动中产生的对建筑物本身无用或不需要的排出物料。
主要来源于基坑开挖、道路开挖、建筑工地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建材生产五类。对建筑物无用或不需要,是对物料是否垃圾的界定。建筑垃圾可能对建筑物本身已经是无用的,但可以作为其它材料的填充物或者解构之后重新使用,所以它仍是具有价值的一种资源。
2 建筑垃圾的特点建筑垃圾如按照当前常用的填埋堆放的处理方法,其一般需要经过很长时间其物理、化学特性才可趋于稳定。在此期间,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使渗滤水呈强碱性;废石膏中含有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从而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它地方,并继续导致持久的环境问题。
3 建筑垃圾的危害3.1 占用土地,破坏土壤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而直接运往郊外堆放。据估计,每堆积1 万吨建垃圾约需占用 67 平方米的土地。
我国许多城市的近郊常常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场所,建筑垃圾的堆放占用了大量的生产用地,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如不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侵占土地的问题会变得更加严重。此外,堆放建筑垃圾对土壤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含量较高,在多种因素作用下会发生化学反应,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引起附近农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
3.2 污染水体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堆放场所建筑废弃物产生的渗滤水一般为强碱性并且还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硫化氢以及一定量的机物,如不加控制让其流入江河、湖泊或渗入地下,就会导致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水体被污染后会直接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3.3 污染空气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会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吹扬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性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3.4 影响市容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而且建筑废弃物运输大多采用非封闭式运输车,不可避免地引起运输过程中的废弃物遗撒、粉尘和灰砂飞扬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容貌和景观。
4 建筑垃圾处理调查及建议4.1 调查建筑垃圾作为一种废物,对环境存在危害性;但是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又具有良好的回收利用价值,如果采用适当的工艺处理,将会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但我国针对建筑垃圾综合处理的管理方案也还处在摸索阶段。落实这个艰巨任务的将会是广大的民营企业,它们已经从当前的建筑垃圾中嗅出商机,相信经过政府部门的引导和帮助,很快将会出现一大批从事建筑垃圾业务的企业群,从而形成完整的产业链,达到建筑垃圾充分完全利用的目标。
4.2 建议(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法律有必要对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的内容进行补充,并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制定建筑垃圾回收率的相关条文,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也应增加惩罚性条款,或者修改制定更加完备的法律,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中法律的效力和惩罚力度。
(2)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处于刚起步阶段,还没有达到完全的产业化与市场化的高度,因此国家的扶持政策和财政补贴显得尤为重要,自负盈亏会让企业无法生存,也无法使建筑垃圾达到高效的应用。因此政府应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刺激建筑垃圾产业的发展。
(3)健全使用标准和规范。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和原材料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比如在结构、强度、力学等方面的特性指标、建筑再生产品替代原材料的技术、方法、安全系数取定等方面需要展开深入的研究。对采用资源化产品的建筑项目进行的认证的体系等。
(4)政策导向与公众参与。政府应该推行建筑垃圾集中处理的原则,无论是新建、改建、拆除的剩余建筑垃圾,必须运往再生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同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严禁私自倾倒建筑垃圾。
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事业,仅靠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是不能完成的,必须有公众的参与。通过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和回收利用的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导向,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选购再生建筑产品,对公众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建筑垃圾知识,消除公众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