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任务,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重要作用,能够使乡村社会治理更高效。
以党建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延伸党建触角,激活治理末梢
要在基层治理中提升党建引领力,就要让党员“能沉下基层,有平台可为”。
落实乡镇党委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等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编织党建网格,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无职党员三级党建网格,党支部书记负责党建网格的建设、指导、监督,支部委员挂联党小组,负责联系一定区域内的党员、乡贤、模范、致富带头人,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无职党员有针对性的直接联系服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困难问题较多的农户,通过走访联系群众向组织反馈群众问题,解决群众难题,在政策宣传、乡风引领、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使党员真正成为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力军。
党组织要建立覆盖各类基层自治组织。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把党的组织建立延伸到各种经济组织、合作组织、基层民主组织、综治维稳组织当中去;把党小组建到自然村,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下移,关心下移,哪里有农村工作,哪里就有党的组织,把党的领导与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结合起来,在基层治理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抓实基层组织,巩固治理阵地巩固基层组织基础,要强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及班子队伍。一是在“选”上下功夫,精准选人用人,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和查处以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控制村“两委”换届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
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二是在“育”上下功夫,完善基层党组织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突出培训的实践性、实用性和灵活性,着力提升引领发展和服务群众的本领,解决“想抓不会抓”的问题,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村干部培养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三是在“激”上下功夫,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正常的薪酬增长机制、从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中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政策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巩固基层组织基础,要提升农村党员队伍素质。学习教育是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的有效途径,除定期组织集中培训学习外,还应推动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的制度落实,把党员学习教育同“三会一课”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党员e家、道德讲堂、云岭先锋等载体,建立起全面学、经常学、主动学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还应当学做有机统一,通过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让党员沉下身子,在解决群众困难问题的实践中提升本领、积累经验、锤炼党性、强化担当意识。
巩固基层组织基础,还需强化阵地保障。建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让小阵地展现出大作为。对于村级活动阵地,有了硬件设施的,还得补齐精神短板,在做实工作上下功夫,真正把村级为民服务阵地变成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堡垒。对于党小组,可将治理阵地选在地理位置辐射面相对居中的村民家中,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服务、反映问题,党小组可通过群众来访或联系走访梳理出问题清单,及时研判解决问题或向上级反馈问题,及时回访,让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回应。
做强集体经济,夯实治理保障
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做实“党建+村集体经济”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长期规划,立足资源优势,定准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好“一村一品”;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在薄弱村社发展上,建立村村结对、村企结对、部门与村社结对等帮扶机制,多种渠道盘活村社资源,加大产业培育发展、村企联合共建、乡贤回归兴村等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 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制度。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模式,鼓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党员+致富能人”“党建+产业”等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组织力、领导力,有力支撑基层党组织各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以服务为保障,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推行“民事代办”制度,打通“最后一公里”
推行“民事代办”制度是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有效途径。由于群众对办事流程、部门职责不清楚,或由于文化水平低、或由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普遍存在办事效率低、办事难的状况,推行“民事代办”制度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组建“民事代办”团队是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在村级服务中心设立民事代办点,组建和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民事代办员和民事收 集员队伍,负责代办信息的收集、登记、分类、上报办理等工作,对于群众交办的事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一代办销号,代办情况及时反馈给群众,实现“群众跑腿办事”向“干部跑腿服务”的转变,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加快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筑牢为民服务主阵地
加快群众服务场所建设。要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实行党务办理、民事代办、民政服务、产业发展、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就要有群众服务场所作保障,作为基层服务群众的“终点站”,以及体现党群服务具体功能的综合服务场所,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及功能的优化提升刻不容缓。
优化整体服务功能。农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建设可以通过新建、改造、改扩建的方式,统一标准,配备便民综合服务台、党员教育培训室、党建工作室、矛盾调解工作室、村民自治室、民事代办室等,便于实现党群服务中心“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优化整体服务功能。
推行农村志愿服务,提升乡风文明水平
积极组建志愿服务协会或志愿服务队。将老党员、老干部、团员、热心公益的村民、信访调解员、新乡贤、道德模范、身边榜样、红白理事等人员吸收到志愿服务队伍,让志愿者来做理论政策的宣讲者、文明乡风的弘扬者、村规民约的维护者。
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的作用。作为乡亲们的知心人,去缓和化解基层矛盾,构建公平正义的乡村治理秩序;作为乡村文化的守护人,去教化乡里、感化村民,弘扬“勤劳勇敢、自强不息”“以和为贵”“明礼诚信”等中国传统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村规民约的践行人,引领乡亲们改善村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和谐邻里关系、立家训、树家风,尚文明,去解决农村滥办酒席、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信访稳定等一系列问题,提升乡村自治能力,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培育和谐文明新乡风。以平台建设为载体,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创新颐养之家,为社会治理注入“润滑剂”
破解独居、高龄老人养老瓶颈问题,要以农村养老需求为导向,以“党建+”理念推进颐养之家工作,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情感交流和精神慰籍等服务。
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居家养老服务规划,把养老服务纳入到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加快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
形成养老服务中心长效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补助、村级配套、村集体经济反哺、老人自缴、社会捐赠、自我发展”的办法,不断拓宽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持续性运行问题。
发挥“能人效应”,为社会治理注入“添加剂”
充分挖掘组建“能人”团队。优秀民营企业家、回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农业生产的“土专家”等农村能人不仅在挖掘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方面作用显著,这些人往往威望高、带动示范作用强,是基层治理的精英。要注重在这些能人骨干中培育和发展党员,把他们吸收进党的组织,让他们以组织为平台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成立“能人”服务团,让“能人”根据自己的爱好、专长、时间,认领服务项目和服务岗位;探索选聘“能人”担任名誉村主任工作,解决“能人”在乡村治理中有意愿没舞台,有作为没名分的现状。
充分发挥“能人效应”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健全“能人”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激发“能人”参与乡村建设的热情,在创业支持、特殊补贴、子女教育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吸引本地外流人员回乡反哺创业;搭建好“能人”工作平台,安排列席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会议,鼓励他们广开言路,建言献策;加大对“能人”先进事迹的宣传和表彰力度,让他们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和自豪感;同时要建立规范、科学、合理的“能人”工作效果评价方式,确保村社“能人”队伍的公信力和纯洁性。
增强群众参与力度,为社会治理注入“兴奋剂”
在村务决策中,村干部“一言堂”行为易使群众丧失对基层组织的信任,尤其是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低保名额分配、征地补偿面积测算、宅基地申报等方面,群众不能充分的参与进来,就会丧失对乡村治理的主人翁意识,还会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以农民为主体,充分保障农民群众公平参与经济、政治活动的权利。清除基层治理中的腐败之污,作风之弊,净化基层治理环境,进一步保障基层治理的公平正义;维护农民群众村务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畅通农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培养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参与意识、表达意识、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村规民约及乡村振兴规划的制定与实施中来,形成“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好干”的有“人情味”的乡村治理格局 ,建立“有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模式。
以平台建设为保障,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一要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二要梳理村级事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三要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加强群众对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完善网格化服务模式,为社会治理注入“磨合剂”
依托网格化管理建设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网格党建”机制,把党小组建到网格,推行“党建网格”模式,零距离服务群众。针对不同家庭出现的问题,提供精准服务,比如: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问题、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问题等等,充分发挥基层志愿者队伍的重要作用,让外出务工人员能走得安心、放心。
在网格内建立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在社区、村组中选出一批懂法律、有威望、识大体、顾大局的人,组成一个“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可由支部书记兼任组长,调解员、网格员共同参与,针对村民之间出现的矛盾纠纷普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借鉴“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以科学规范的制度机制为保证,有效推进基层治理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完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形成多级联动、齐抓共管的的治理机制
必须继续发挥党委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事实上,农村社会组织的存在,有助于社区居民相互之间养成自助—互助精神,也有助于社区资源的有效整合,激发社区居民自力更生解决自身问题、实现自我发展。
必须大力培育新型农村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社区治理要求国家与社会及群众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因此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双向运行的管理过程,既要发挥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导作用,也要有农村居民自下而上的参与。通过激发农村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其作为社会主体的自我意识、自主精神和参与意识,积极投身农村社区公共事务治理。
完善各项基层治理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的相关支持保障政策;人才保障机制;党群、干群沟通机制;村民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重点人群援助机制;村内事务决策机制;成效考核评价机制;成效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相关制度,以保证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治理能力不断走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