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关键在于建立科学运用利益驱动的制度机制。这需要做到两点:将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等社会运行机制结合起来,限制其消极作用,促进社会公平;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的、由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个性化与社会化利益机制共同起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
【关键词】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政府主导个性化利益驱动社会化利益驱动
经济师论文发表 经济学论文发表 会计论文发表 财会论文发表 高级会计师论文发表 经济论文发表网站 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机制是利益驱动机制,它包括个性化与社会化两种利益驱动机制。其中,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犹如一把双刃剑,既推动了经济繁荣,又成为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主要因素。把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同社会保证机制结合起来,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我国市场经济科学运行的关键。
实现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与社会保证机制的有机结合
科学运用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需要实现趋利避害。其根本途径就是坚持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四位一体”建设,综合运用法律、道德、文化教育、民间及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保证制度、机制,严格规范、纠正以牺牲消费者、社会公众利益来换取个人、小集团利益的盲目扩张、无序膨胀的行为,使其沿着服从他人、公众、国家等社会化利益的正确航道前进。
运用个性化利益机制驱动经济增长时,须通过政治、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经济建设为广大民众利益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通过社会建设,改变在救死扶伤、人才培养以及文化传承等领域单纯依靠个体化利益驱使的制度、机制。通过民主与法制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唯利是图性。通过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伦理观念、民族气节、奉献精神,确立科学理想信念、荣誉感、爱国意识等核心价值观,遏制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极端自私倾向。
严格立法、执法,始终对经济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健康运行的市场经济,不仅活力强劲,而且秩序井然。一方面,我们通过完善市场经济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激发社会各阶层与一切生产要素的创造性活力。另一方面,也要将其同社会稳定机制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秩序的协调稳定、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应始终对经济领域各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扰乱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并突出解决由盲目的个性化利益驱使导致的公众关系扭曲与群体利益对立等问题。
缺乏规范与监管的个性化利益驱动,必然导致为富不仁、竭泽而渔式开发经营和弱势群体遭遇不公结伴同行。对此,首先,政府确保个人、企业等个性化利益须在维护与增进社会化利益的前提下增长。其次,在增加各类群体收入时,一律将收入调整与其对社会化利益贡献统一起来。想方设法将个性化利益驱动的负面作用降至最低,促使所有员工、企业都来关心社会化利益。
政府运用人们对名誉、地位的重视与追求,建立制度、机制,激励、引导先富者通过纳税、捐献、救助、扶贫开发等形式帮助后富者。通过财政等政策倾斜,或地方、部门、单位结对援建等途径,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与经济等手段,逐步建立社会化利益公平保障机制,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把运用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与发挥传统政治优势、创新群众工作体制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缺乏监管、放任自流的个性化利益驱动,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因此,我们需要建立灵敏、高效的监管制度、机制,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保证我国公检法,工商、税务部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管理等领域的权力运行不受个人利益驱动规则干扰,有必要在它们之外成立一个专司监管制度落实与权力运行的监管机构,确保这些领域一旦出现权钱交易现象,就能得到及时制止,这样既能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又能挽救一批领导干部。
健康运行的市场经济依赖的是国家权力与公众权力良性互动、国家行政管理与公民个人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环境。在制度不完善、道德扭曲、诚信缺失、监管力度不够,公共、自我约束力较弱的社会环境中,个性化利益驱动最易暴露出阴暗的面目。对此,各级政府可通过村委会、社委会、行业协会等自治组织,以及社会、民间团体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形成社会管理和约束个性化利益机制过分自私的整体合力。建立社会化利益机制与个性化利益机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
深化改革,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与个性化利益机制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
建立以公务员薪金报酬与群众每月考核挂钩为核心内容的长效机制。根据公务员对社会化利益的贡献,将其个人收入划分为若干块,分别按各自的履职标准由群众及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发放全额薪酬。用完成社会化利益贡献指标方能拿到全额报酬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取代或杜绝那种为群众办事图收受贿赂、好处费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以此为核心,建立一套包括科学的个性化利益驱动机制、有力的政治保障机制、顺畅的民意沟通机制、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公正无私的司法机制、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灵敏的纠错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等在内的相互配合而又融为一体的长效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的、社会化利益机制主驱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缺乏国家政府主导和社会化利益机制驱动的市场经济,必然会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手中积聚和集中。当社会财富的分配朝着维护和增进企业、民众、国家等社会化利益的方向发展时,人民和国家利益就能得到应有的尊重,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占有才可能实现相对均衡与公平。
其一,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价格机制。国家不仅要控制价格的总体水平,还应掌握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定价的主导权。如果基本消费品由企业私自定价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价格虚高、物价飞涨,进而拉大收入差距,致使社会公平正义失衡。因此,关系国计民生商品的定价权应由政府来主导,通常可以让企业拿出预案,专家进行成本论证,消费者参与表决,最后再由政府拍板,这样的价格机制才是合理的。另外,政府要下大气力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国家还应保证拥有大量的农副产品储备,随时用于保障供给。这样,我国的市场经济才能成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其二,形成维护民众、国家利益的财税制度。通过严格的立法,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全面提高税收人员素质,进一步改革财税制度。终止税务部门依靠企业财务报表报税的制度。一切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都应纳入税务部门的网络管理体系,企业及其员工的收入以及应缴税款都能在网上看到,从根本上杜绝偷逃税款的现象。科学确定财政预算支出比例,重点解决缩小群体差距等方面的诉求和问题。
其三,建立起以社会化利益贡献作为尺度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机制。首先,将各经济组织应有的社会化利益贡献量化为一系列的考核指标。通过考核分数、档次确定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工资奖金总额。相对于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中央政府是考核者和社会化利益的代表者。中央政府通过对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的考核得分档次,分别确定国家财政拨付给各地方政府的工资奖金津贴总额和中央企业初次分配的员工收入总额。而相对于地方企业而言,地方政府作为社会化利益的代表者和考核者,按照社会化利益贡献考核指标对所属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逐一考核,根据各自成绩确定其员工薪金总额。在企业和政府人员贯彻按劳分配时,把每个人对社会化利益贡献之大小作为“劳”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确定个人收入的重要尺度。这样,就可以将企业员工、政府公务员的个人收入多少与其对社会化利益的贡献大小有机统一起来,在全社会范围内以社会化利益驱动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机制便得以确立了。
其四,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逐步体现出利益共有化、公众化。首先,在公有制企业进行初次分配时,将残疾人、未就业者等无固定收入来源者的利益分配纳入其中。根据公有范围,采取相应的参与初次分配的方式。在不同公有制企业的初次分配中,让相应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社会成员按年参与利润分成。分成部分可以是现金,也可以直接转化为参与分红的企业股份。其次,适当加大非公有制企业上缴税金的比例,建立企业社会保障资金提成等制度,使地方和国家在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时,分别建立覆盖本地区和全国范围的无固定收入来源者的生活保障金制度。同时,由地方和国家政府出面把其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组织起来,从事社会公共服务等活动。通过这些,逐步建立起以社会化利益为主驱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其五,加大社会投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有了很大发展,但与社会发展进程、人民生活需求仍不相适应。例如,我国发展房地产业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让房地产商和政府增加经济收益,而是为了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因此,加大经济保障房建设是我国社会化利益机制、体制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如果各级政府都能进一步扩大投入,让其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那么社会化利益机制便可以在房地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形成良好比例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经济发展与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物价上涨同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离退休职工工资等增长的联动机制。另外,还要建立完善社会慈善机构,形成捐资助困制度、机制。如此,便会有越来越多的富人投身到慈善和福利事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