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大学生法律观的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观;调查
依法治国,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状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今后法制建设的深度和走向。为了对大学生的法制观有所了解,笔者 2016 年对我校 4个系近 131 名学生(以大一学生为主)进行了问卷调查。 ㈠对大学生法制观的调查分析
47.3%的学生认为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用法律途径,18.3%的学生认为用行政手段解决,只有 34%的学生忍气吞声或私了,说明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增强,但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在法制观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⒈法律观出现偏差:表一:
在上述表格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法律观出现了某些偏差,他们低估了法律的作用,甚至无视网络法规的存在,学习法律的态度不端正,家庭的轻视,这些错误的法律观如不及时加以纠正,往往会走向目无法纪,甚至犯罪的道路。从新闻媒介披露的情况来看,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犯罪率节节上升,法律观的偏差,是一个重要因素。
⒉基本法律知识的匮乏:从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学生对国家的基本法――宪法,以及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民法的了解程度相当低,只有 9%的学生认真读过宪法,有近 94.5%的学生对民法不了解或仅仅略知一二。通过座谈会不难发现,相当部分大学生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不知道,例如:半数以上的学生不知道我国的完善制度为两审终审制。这种认识水平导致大学生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导致大学生不能很好地依法办事,有的人甚至犯了罪都不知道。这些情况在大学生中所占的比例虽然极小,但对学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却极大,对社会的危害也极大。而这一切的发生,又无不与学生不懂法有关。
作为一个现代化建设的专业人才,当代大学生必须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手段将越来越多地取代行政手段,成为调整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之一。而 88.9%的学生对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或只是略知一二。对网络法规57.9%的学生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有网络法规。这种情况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及网络社会的需要。
3.法律基础课效果一般,缺少社会实践环节:经调查发现79.4%的同学认为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很有必要,而我校法制教育效果 53.4%的学生认为一般,63.4%的学生认为大学生的违法犯罪与学校教育有一定联系而学校教育就包含了法制教育,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就是法律基础课,说明法律基础课的实效性还没有真正体现出来。53.4%的学生认为大学生法律教育的重点应在观念和意识,而不是单单讲案例,29%的学生应侧重于社会实践,这说明与学生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这就需要我们教师认真反思,
㈡分析原因
⒈社会因素
社会现实中有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还存在,特别是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有些执法人员也有法不依,甚至从事违法犯罪行为,这都对学生法律观的形成带来了负面影响。
⒉学校因素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学生完整的知识结构,首先是在学校形成的。因此,学校教学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学生素质的培养。
调查中发现,大多数高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仅仅通过开设一门法律课来实现,学校的法学教学部门往往设置在基础部或马列理论部,学生对这一课程都不够重视,课程安排不科学、教学方法落后等等,导致学生对这门课的满意度一般
⒊学生因素
随着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一部分学生迷失了方向。他们比较急功近利,注重于计算机、外语等操作性、实用性的课程,忽视人文素质的提高;即使学法律,也只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只求记住一些部门法的具体条文,不知道怎样操作,更不是为了树立健全的法制观念,因此往往不能全面掌握、灵活运用法律规定,达不到法律学习的效果。
㈢调查后的思考
“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针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笔者认为在高校的法律学习中应该注意下列问题:
⒈认清责任
应该说,国家在制定“良好的法律“方面已经迈出了一大步。
但是现代法治国家光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法律作为治国的依据,不仅是约束一般公民的,更是约束和限制国家政府权力的。
我国必须加快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建立和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尤其是要建立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保证国家机构和工作人员严格地依法办事,尽快地从人治走向法治,也为大学生提高法律素质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同时,我们要教育学生、法治是全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事业,它反映的是社会公众的独立意识和自觉意识,它要求的是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大学生必须认清自己在法制建设中的责任。尽管我国在立法、执法方面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法治国家就是在与旧体制、旧观念的碰撞中产生的,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优秀分子,国家建设的栋梁,不应与社会不良现象同流合污,而应率先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与违法现象作斗争,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法制氛围,提高整个国家的法治水平。
⒉完善教学
近些年来,国家教委已经将《法律基础》作为普通高校学生必修的德育课之一,改变了过去临时性的、突击性的普法运动式的做法,这是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一个重要举措。之后并与《思想道德修养》合为一门课,但我们看到,国家立法和修订法律的速度很快,教材无论怎样修订总免不了与立法现实脱节,因此要把补充最新的法律内容,作为对教师教学的硬性规定。 ⒊改革方法
法学既是一门理论性的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学科,如果的在教学中只讲理论,不联系实际,法学理论就成了空中楼阁,学生不仅难以接受,而且学也无法用以指导实践;反之,只讲案例不讲理论,法学教学又会走向庸俗。因此,在教学中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既要阐述法学理论,又要结合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既要传授法律规定,又要用之剖析典型案例,在社会实践教学中,针对教学对象人数众多这种状况,应让学生自己搞模拟法庭,以增强学生学习的可感受性和理解性,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正确、全面、深入地观察客观事物,来锻炼提高自己思维的广阔性、深刻性和独立性。 作者简介:苗丽娜,1968 年生,山东省汶上县人,辽宁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