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地建设的几点思考
2017年9月25日 10:35 作者:lunwwcom【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建设水平的提升,国家的土地管理成为了社会上比较关注的内容,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我国虽然在土地资源拥有量方面较高,可是想要在土地的利用上、管理上得到良好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文章针对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地建设展开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相对而言,我国在过往的发展中,针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具有较强的随意性,未落实有效的手段,表面上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发展,实际上在土地的破坏、污染、浪费方面,都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所以需要加强相关的治理,一方面是为了解决过往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了在长久的工作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一、国家土地管理的问题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片面的保护,以及片面的开发利用,都不能将土地的价值更靠开发出来,反而会在土地的应用上造成严重的恶性循环,整体上出现的隐患是非常突出的[1]。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 认为国家土地管理的问题,
主要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日常的土地管理中,缺乏科学的规划,在批准土地的经营内容上,存在强烈的官商勾结现象。我国虽然在反腐的打击力度上较强,但是对于土地管理的本身问题,也要重视,否则很容易造成土地的荒废情况,这并不是最终的工作诉求。第二,在土地管理的时候,部分手段的执行,缺少长远的规划[2]。土地是地球上不可再生资源,人类的应用绝对不能无休止的开发。我国应该在土地利用、土地保护、土地规划、土地建设、土地经营等多个方面,都开展详细的讨论与分析,要找出工作当中的优势和不足,而后利用专业的手段进行弥补、拓展。可是从调查结果来看,有相当多的地方,针对土地管理,完全是从单一的角度出发。
二、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地建设的对策
(一)配合立法机关,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土地价格、矿产资源的价格,都表现为快速提升的状态,这也吸引了较多的商人来投入。可是从全局的角度来分析,固有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与当前的时代并不是特别的适应,有很多工作都必须积极的改进,否则很有可能造成土地管理工作的恶性循环。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对立法机关充分的配合,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进一步的修改。第一,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过程中,必须限定经营的范畴,特别是在土地买卖的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3]。现阶段的很多优秀土地,都没有被开发利用,而是展现为卖来卖去的状态,不仅影响了当地的发展,还给很多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难以在短期内得到解决。第二,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过程中,必须限定资源的开采,要求在资源的利用技术上不断提升,加快新技术的研发。我国的矿产资源是有限的,过渡开发只会造成后续供应的困难,再加上新能源的技术还有待提升,矿产资源法的体系,需要进一步的革新,不能总是停留在老旧的状态。
(二)规范国土管理权利运行和监督
法治国土地建设在实施的过程中,之所以要从全面的角度来推进建设,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当代的工作进展,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而未来工作所面对的挑战又非常的强烈,我国在土地管理方面,有必要将管理权利的运行、监督做出积极的规范处理,否则难以将最终的工作有效完成,造成的各种恶劣影响,也无法在短期内更好的处置。首先,要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同时,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是涉及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其次,在土地管理权利的监督过程中,应该成立新的部门,或者是针对原有的部门做出更新处理。当代的土地管理监督权利,出现了严重的重叠现象,互相之间出现矛盾、冲突的时候,根本无法较好的解决,还对其他地方的工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这一点必须着重改善。第三,在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应该将现有的问题做出深刻总结分析,采取强效手段来解决,针对某些地方的混乱问题,有必要投入新的规范和政策,不能再按照拖沓的缓慢模式来处置。
(三)健全普法教育和依法维权机制
法治国土地建设的全面落实当中,除了要在上述的几项工作上努力,还必须在普法教育、依法维权机制上不断的巩固。我国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其中一项目的在于,更好的维护大众的利益,特别是农民朋友的利益。首先,普法教育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广泛的开展,要求政府机关派遣专业的工作人员,将普法教育更好的完善,同时在证件的携带上,以及政府相关文件的证明上保持健全,要给大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让其拥有足够的权威性。其次,在依法维权机制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严重的维权问题,表面上是将问题解决,实际上是强制性的镇压,这种情况的出现,会给土地管理造成更加恶劣的隐患,如果不能采取合理的方法来完善,肯定会在日后造成更加严重的问题。第三,针对土地管理的部分问题,应该采取严肃的态度来解决,并且在社会上予以公示,请求大众的监督和审查,这样才能够实现万众一心的效果。
三、总结
本文对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地建设展开讨论, 当下的工作实施中,基本上得到了较好的效果,未出现严重的缺失和不足。日后,应该继续在法治国土地的建设上提升研究力度,应该深入社会,深入乡镇去调查分析,搜集更多的可靠资料与信息,进而获得切实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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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世彦.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J].资源信息与工程,2016,03:140-141.
[4]常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隐性流转的现状和归因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13(11).
[5]朱明芬,邓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隐性流转情况的实证调查.农村经济,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