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存在风险及防范
2015年8月26日 14:05 作者:陈 姹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长春 1301陈 姹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长春 130117
【文章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及金融市场的飞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营运而生。互联网金融以一种新的姿态出现并迅速崛起,对我国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货币政策以及金融监管都有着相当程度上的影响。本文首先简单阐述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并分析了在发展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之后再此基础上提出了监管及完善措施,以便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加健康、稳定并且可持续性的发展。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现状;风险;防范及监管
1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1.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不是简单的将互联网和金融这两个词汇加总,而是这两个词汇的融汇贯通,它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的互相融合、交汇、并且结合二者之长处。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词的概念尚没有明确的表达。从广义上看,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所有通过互联网来实现的资金融通;本文中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的金融业与以互联网为首的一切信息科技,包括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新兴技术相结合而产生的新兴领域。
1.2 互联网金融的种类
互联网金融大体包括如下几类:第一,在支付方式上体现为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第二,在渠道上体现为理财产品销售,例如余额宝、定存保、腾讯基金超市、基金淘宝店、百度理财平台;第三,在投融资方式方面包括网络数据贷款、P2P、众筹三种,其中网络数据贷款包括阿里小贷、京东供应链贷款、苏宁小贷, P2P 包括拍拍贷、人人贷、宜人贷、红岭创投,众筹包括两个,即点名时间、追梦网; 第四,在金融机构方面主要指网络银行等,例如网上银行、苏宁银行、众安在线。
1.3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1)新型的支付方式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将许多传统银行的线下业务转移到了线上,这就使得支付方式有了创新、一个典型的代表就是第三方支付,它的一个优势就是拥有相当庞大的客户群体以及销售渠道。资金结算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传统的线下支付模式,之后发展成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线上支付和移动支付模式,并且对于线上和移动支付模式也在不断的创新发展,例如通过扫码的方式进行快捷支付等。
(2)新型的金融机构
在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金融机构已经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多的需求,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微企业及贫困的人们,因此,越来越多的新型的金融机构也在国家的鼓励下逐渐增多。例如,国家大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对于其准入条件等都有着较低的门槛,因此建立了越来越多的以民间资本注资的村镇银行;另一类新型金融机构的代表则是以网络保险公司“众安在线”的线上金融机构,这也改变了金融机构仅仅只能有真真切切的营业网点的老化模式,借助互联网同样可以成立金融机构。
(3)受众更广、普及程度更高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使得有更多的法人组织、社会团体以及个人融入到金融市场中。我国网民数量一直不断增加,这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也会满足更多网民的需求,线上消费成为了大众更加青睐的方式,并且网络保险、网络银行的发展也会招揽越来越多的客户,因此互联网金融也使得更多人参与到金融活动中去,真正推进了金融业的发展。
(4)新型的渠道
传统金融的虚拟化体现的渠道上的创新。首先,互联网金融使得投资渠道不仅仅只是依赖于银行、债券、保险等传统投资渠道,互联网金融所发展出来一些列线上理财产品成为了更得人心的投资渠道,因为它不仅种类多,更重要的是它的投资门槛极低,甚至一元钱也可以参与理财,例如“余额宝”的出现给了大家更多更便捷的选择;第二,对于融资也不再依赖
金融视线
Financial View
质量管理
于银行及小额信贷机构,相当多的融资方式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来进行,例如“P2P”的发展,并且这种方式省去了中间媒介,自然也就降低了融资成本。
2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2.1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之传统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从事互联网金融的机构,由于没能够建立起比较好的客户关系、没能够树立出良好的信誉信用而导致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核心在于金融,金融具有的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并不会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而消失,反而会更复杂,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无论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如何让虚拟性以及技术化,其核心都在于金融二字,其落脚点并非互联网,因此,互联网金融同样会有传统意义上的信用风险,并且其信用风险不但不会消失,反而会因为互联网这个及其复杂的系统而变得更加复杂。另外,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会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也是由于其有着较高的风险,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2)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虽然为借款人和贷款人提供了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匹配机会,但它却也有着较商业银行高的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拔备覆盖以及初见雏形的存款保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保障都对流动性风险作出了一定程度上的保障,但互联网金融则缺少对短期负债和未来预期到的资金外流的经验和应对措施,因此流动性风险也是互联网金融不得不加以重视的风险之一。
2.2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之特有风险
(1)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互联网金融的性质缺少明确的法律进行界定,使得互联网金融产业监管薄弱,未来的法律政策不确定性使得平台发展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风险。我国现有的一些列基于传统金融业务而设定的法律法规条文,并不适用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近年来,虽然相继出台了一些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也都是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在网上实施而制定的,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新业务的法律法规还并没有得到明确,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的缺失必然导致了互联网金融存在较大的法律漏洞,这样对于金融服务的安全性就会存在较大的隐患,一旦出现了基于网络平台的诈骗、非法套现等纠纷,各个主体的权利都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另外,对于已经造成的后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来进行解决,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
(2)信息不对称风险
信息不对称风险也可以说是一种安全性问题,主要包括客户的信息、资金以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互联网上承载着大量客户的信息,其中包括客户的真是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以及客户浏览历史信息等,这些信息有利于互联网企业了解、追踪客户,分析客户的交易偏好以及支付能力等,这就产生一个难以避免的问题,即信息的不可抗性泄露;另一方面,平台在进行交易时,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熟人评价等其他一些列了解性信息评价借款人的信用,这就可能存在着信息造假等问题,并且无法对借款人的信息了解的全面透彻,这会掩盖借贷双方的实际能力,给借贷双方造成混淆,甚至会导致不良欺诈行为的发生。
(3)系统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展开的,这就导致了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与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密切相关,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包括黑客攻击、互联网传输出现故障、计算机被病毒入侵等,这些都会使计算机瘫痪,进而导致互联网金融遭受巨大风险。
(4)政策风险
互联网金融还存在着政策风险,具体表现在互联网金融尚没有明确监管主体,没有明确理清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因此监管政策难以被明确制定出来,另外,互联网金融在准入、退出等一些列机制方面也没有完善的政策措施。各类政策的缺失使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准确的制定出相关政策措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会遇到重重阻碍。
3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
3.1 要构建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规避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首先要保证有一个安全可靠的计算机网络环境,需要加大对计算机硬件维护的投入,增强计算机的抵御入侵能力,保证硬件系统在进行金融操作时的安全性问题;另外,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登录界面也需要进行良好的维护,要采取安全访问措施、登录是需身份验证等,避免不法分子轻易登录门户网站;第三,需要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密管理,加强数据管理,应当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检测水平,避免信息泄露、数据流失等安全隐患。
3.2 完善信用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加快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制定网络信用评级方案,大力发展个人信用信息评级服务市场,避免互联网金融业务参与者提供虚假信息,尽快建立检测信息真实可靠性的方案,建立客观的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此外还可以建立参与者相互公开评论机制,以便于参与者做出抉择,并采用网络媒体等方式号召、引导互联网金融参与者讲道德、守信用。
3.3 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律建设
首先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制定出一些列仅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文,以立法是形式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管等方面做出全面详细的规范条例,使互联网金融首先要有法可依;第二,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要加以完善、查缺补漏,修改不适用的法律条文;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违法必究,尤其对利用互联网金融实施犯罪的不法分子加大量刑力度,对于犯罪行为要明确指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用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来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3.4 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一是要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着力构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管理,严格把控市场准入所需满足的各个条件,将资金规模、信用等级、技术水平、网络安全性等多重因素全部纳入准入门槛,避免不良参与者的进入;二是要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运营规则和内控制度建设方面也要做出明确的标准,以限定经营主体的范围,避免互联网金融盲目发展;三是要完善监管机制,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使证券业、银行也、保险业的界限更加模糊,这就对监管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因此需要尽快找到适应的监管措施,尽快完善监管机制,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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