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高职院校 人才培养 质量 评价
论文摘 要: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有利于进一步理解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深刻内涵,明确高校自身的准确定位,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目前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无论是评价体系、评价过程管理等都与要求有一定差距。鉴此,以人本理念考察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出其与要求的差距,最后提出从根本上改进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对策建议。
教师论文发表 教学论文发表 数学论文发表 教师职称论文发表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 教育论文发表网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作用与意义
(一)有利于人本理念的落实
高等教育管理的核心理念,由原来的“教师为主,学生为辅”转变为如今的“以职业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这也是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体系作为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基础和依据,其是否科学与合理决定了高职院校以人才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理念的贯彻和落实。有学者指出,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能够通过寻求定量与定性评价指标的最佳结合,通过评教、评学、评管多方面入手,对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而其中,对学生的学习所进行的评价是否客观、公正,体现了人本理念的落实程度,反映了学生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高校办学水平、教学质量提高的主要决定因素。因而,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获得师生的接纳和认可,尊重学生、发展学生,同时激发学生潜能,以学生的成才与发展为立足点和归宿点。
(二)有利于高职教育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
大众化背景下的高职教学管理复杂性不断提高,比以往更需要有科学的规划与管理。在人才培养整个过程中,评价是关键环节,通过评价可以了解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质量的诊断和改进发挥着重要作用。评价过程必须处理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的关系,而这一关系直接影响到教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内部管理过程,必须通过一系列标准的认定与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从外部监控过程来讲,政府和中介机构通过评估等管理手段对高校人才质量进行评价,从而密切高等学校与社会和国家的联系,促使高校及时调节教育环节与管理方式,不断适应与满足社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及人才的需求[1]。这一定程度也增强了地方政府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指导与监督,促进教育部门决策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有利于保证教学质量
教学结果最终体现为人才培养质量,而人才培养质量高低是实现教学目标的综合反映。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更为准确地界定质量影响因素,把握各因素对质量的影响程度,规范高职教育的教学与学生学习行为。另一方面,评价体系可以为学校教学改革指明方向,促使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修订教学计划,充实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推动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在改革和建设的基础上保证课堂教学效果,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当然,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是证明,而是诊断和改进,即评价的目的主要在于找到问题和差距,不断完善评价途径与模式,增强学校人才培养的动力,保证教学质量。
(四)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
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需要大量职业型人才,这正为高职教育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而要把这种机遇转变为发展优势或竞争优势,必须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当前,我国社会对人才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及综合素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通过评价可以分析影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诸多因素及其相互关系,确切了解教育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帮助。另一方面,可以应对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趋势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学者指出,当我们透视WTO关于教育服务贸易条款时,就会洞察到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将可能面临的严峻现实。因而,我们必须不断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高职教育教学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深化教学改革。
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现状
(一)评价方法单一,过分依赖终结性
目前我国高职人才培养质量过分依赖终结性评价,更多地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评判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准,尤其是在现行等级考试背景下,大多教师甚至学校片面追求通过率,这样就导致学校教学目标只注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学生潜能的培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处于被动地位,教学方法采取灌输式教学,不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不利于学生自主发展意思的形成。这种单一的评价方式,使老师和学生皆肩负沉重,对于教学的不利影响表现为:考试分数不理想的学生逐渐失去自信心,甚至丧失自我发展的动力;使教师过渡注重分数高的学生,从而降低从事人才培养改革的积极性。
(二)评价方式教条化、表层化
人才培养评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情境性,应该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而采取灵活的教学标准。因此,具体到人才培养的每一细节,都有着评价标准目标的不同解释,而不应该将其绝对化、教条化。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采取的评价大体分为2类,考试分数评价和课堂评价,其中课堂评价基本上用的是同一种方案,即学校统一制定人才培养评价表,由特定的人群进行评分,然后统计分析,得出结果。[3],现普遍存在重应付评估、轻平时建设现象,有的学院不是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平时的工作和积累上,而是把评价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靠“搞突击”、“打硬仗”来应付,这样的效果可想而知。
(三)评价侧重定性,忽视定量评价
新教学标准下的人才培养评价,着眼于学生的学习情感、学习状态、学习能力和教师所创造的学习氛围等非智力的内隐因素,而这些因素很难定量。比如,学生的积极性是评价人才培养的主要指标,但积极性指标代表什么呢?怎么有效地去衡量呢?有没有现成的标准可以参照呢?等等皆难以把握。在评价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定性与定量问题,但量化指标具有明显的优点,区分度优劣程度一目了然,因而不应该忽视而应该加重,能量化尽量加以量化。但是,确定量化指标又必须慎重:一是能不能量化?如果不能量化就不应随意量化,否则就很可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二是怎样量化?指标数据要具有可测性、可比性、科学性、真实性[4]。
(四)评价主体单一,社会参与程度低
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现状表明,虽然社会力量已逐步参与到质量评价中来,但始终处于从属地位,按市场需求去提高质量的压力还不大、动力还不足,评价往往以政府的评估要求为准,其始终把握着质量评价的绝对影响力,这不利于质量评价效果的最大化。而社会参与程度提高主要体现在,评价主体是否多元与学校外部人员、社会机构及用人单位对培养质量的评价所占的权重两个方面。评价主体方面,应该更加重视吸收社会各方面专家的参与。凌锡森早在1994年就提出应该加重社会的参与力度,并设计出调查表,制定出用评估语言描述的各项评价指标的等级量表,由参评者根据等级标准选择各项指标的评价等级,亦可在一般评估指标之外,设置附加的加分或减分指标。(五)与评价整改工作相关的机制不完善
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理论和实践在我国的历史较短,关于这方面的机制尚待完善,现有的关于评价的规章制度,主要涉及评价原则、评价目标问题,几乎没有专门的关于评价工作的规章制度。而且现有规章制度多数是地方性规章制度,对于全国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研究和实践不具有代表性,这就导致在评估的后期整改工作中缺乏约束机制,从而影响整改工作的顺利实施,最终会影响到教学评估的质量[5]。而且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真正的工作还没有完全开展起来,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及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未与生源结构和生源质量都发生了变化的现实相适应[6]。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
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不同于产品生产,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培养人才是高职院校的一项根本任务,教学是其中心工作,教学改革是各项改革的核心,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因此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应该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现代大学生命线的观念,只有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能切实把握工作的重点[7]。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人才培养需要长远规划,其创造知识、传授知识、服务社会需求职能短期内很难见效,只有长期才能积累出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教育已经成为了一种产业,虽有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的特殊性,但都必须遵循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教育最大的贡献在于为社会培养岗位所需的职业型人才,而不是学术型人才,通过为社会输出人才,为社会创造一定的物质财富,因而不能以急功近利的思维来考虑高职教育问题。
(二)确立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如果没有质量标准,便无法进行质量评价,或者质量标准不被大家所公认,也难以对质量的评价达成共识。针对此问题,教育界有人认为,不应用精英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看待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质量,认为正是这种质量标准的错位,导致了教学质量的下降。众所周知,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时高职教育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从逻辑上讲是有严格区分的。在这两个发展阶段中,皆有学历层次与高校层次之分,也都包含了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两种不同的成分,所不同的是总体规模不一样,层次结构与专业结构的重心不一样,决不是在同等层次、同样专业上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的质量要求要低于精英高等教育阶段[8]。因而,争议的症结并不是质量标准的错位,而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都应该有自己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用其他标准来代替。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工作体系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们应该学习与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符合我国国情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推动高职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培养目标,选择适宜的培养模式与方法,而人才培养质量的考核,需要考虑到受教育者个体的情况,因而不同知识基础、能力水平和个性特征的学生,对学习、研究的理解、掌握程度和进度会有差异,教师对他们的指导和培养有着差异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必须具有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明显或隐含需求能力特性的总和,因而人才培养评价乃至专门的评价体系,都必须注意三个问题,即把握受教育者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要求和规律,尊重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与相关性,掌控社会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技能和素质的要求。
(四)培育社会评价中介机构、培养高水平的评价队伍
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发挥半官方评价中介组织的作用,通过建立中介性质的专门评价机构,统一协调各项评价活动,既能降低评价的成本,提高教育评价的效益,又能保证评价的质量和信誉,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评价中介机构也可以转换高校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当然,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性、沟通性、专业性、公益性、公正性等特征。
高水平的评价队伍建设在质量评价中起着极其重要。目前我国这方面人才匮乏,而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素养高的评价专业队伍建设,既可保证评价活动的顺利实施,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也标志着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成熟和水平的提高。队伍成员要有较高造诣或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熟练基本评价方法与技术,而且人员配比要合理,改善评价机构组成人员学术结构和学历结构,树立评价机构的权威,不但需要教育专家的参与,而且也应有适当的社会活动家及企业人员。同时,建立信息集成系统及反馈系统,逐步建立评价专家库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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