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学英语语法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2013年9月09日 15:55 作者:王 琰王 琰
(大庆市第23中学,黑龙江 大庆 163001)
摘 要:学习使用任何一种工具都离不开两条,一要实际操作,二要掌握规律。语法就是使用语言的规律或规则。中学英语教学的时数有限,任务不轻,如果在教学中把英语基本语法教给学生,使他们掌握运用英语进行交际的规律,能够触类旁通,英语教学的效果就会显著提高。
关键词:中学英语;语法实践教学;原则方法
中图分类号:G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我国长期的外语教学实践表明:第一,语法的学习有助于语言实践能力的提高,但不能代替语言实践本身。第二,语法的作用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它使学生在语言实践中能事先预防错误,而不只是事后说明错误。因此,在英语教学中一方面要反对“死抠语法”,让学生死背语法条条,刻板地进行语法分析,孤立地进行语法练习,生吞活剥,食而不化。另一方面也要反对排斥语法的倾向:不顾已有的系统语法,硬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有限的材料范围内、有限的语言实践经验中从头摸索起;不管什么语法项目都先让学生胸中无数地盲目实践一阵,然后才告诉他们运用的规律。
一、中学语法实践教学的含义
中学英语语法教学的含义可以概括起来说:这不是理论语法的教学,而是实践语法的教学;它不但包括语法知识的传授,而且包括语法技能和技巧的培养。语法的实践教学体系同理论研究体系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例如,在理论体系中,结构和功能是分别进行研究的,在教学体系中,二者是统一进行学习的,既要使学生掌握一种形式和结构的多种意义和功能,又要使他们掌握一种意义或功能的多种表达形式和结构。
在理论体系中,词法和句法是分开的,在教学体系中二者是结合的,词形变化形式与句子结构关系要结合起来使学生掌握,形成实际言语能力。比方在动词教学中,不但要使学生掌握动词的各种时态变化形式和意义,而且使他们掌握动词在句子里与其他词类的结构关系,象动词与介词词组搭配时,介词词组要放在动词之后,如果动词与表示地点、方式和时间的介词词组同时进行搭配,那么,介词词组要按地点、方式和时间分别先后地置于动词之后。
同理,学生通过英语语法中动词部分的学习,还应该掌握动词有直接宾语和间接宾语时,由于间接宾语之前介词的有无而导致的不同结构,英语的基本形式和结构及其所表达的意义和所担负的功能必须通过反复实践练习才能为学生真正掌握。练习是语法教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上语法教学的基本含义是语法教学原则和方法的出发点。
二、语法实践教学原则
(一)精讲与常练结合
英语中许多语法规则光让学生凭自己的实践练习摸索,是难以掌握的。关键的地方由教师一语道破,学生就会豁然开朗,实践起来就更加自觉,更有把握。因此,讲解是完全必要的,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可以说,没有系统而精炼的讲解,也就没有系统而实用的语法规则的教学。
讲解怎样才做到精炼呢?一要注意“火候”,二要注意“时机”,三要使用定义式的语言,四要选好短小易记的例词、例句。火候也就是讲解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中学英语语法教学根据学生所学材料的多少和能力的高低,应该先将各项语法中最基本的部分教给学生,然后再教提高的部分。
时机就是什么时候讲解最合适的问题。一般而言,讲解的时机应选择在学生对某项语法规则表现出求知欲,有了一定问题时,但也不可等问题成堆时再讲解。如前例所示,动词时态的最基本用法教完以后,学生在课文、对话和练习中会逐渐遇到其他用法。因而产生问题,渴望解答,这样时机一到,教师就要及时地给予补充讲解,使学生掌握的有关时态用法的知识更加全面。
语法规则是严谨的科学道理,因此在讲解中也要使用科学的语言,既无漏洞,又不啰嗦,也就是努力把讲解的语言锤炼得一字不多,一字不少,恰如其分,让学生听来字字入理,获得完整而深刻的印象。如果是讲形态变化或结构关系,就要采取公式化和图表化;如果是讲意义和用法,就要采用定义式的语言,基本上只有一句话,两个例句。
语法例词和例句在语法教学中的作用也是很显著的。短小精悍,形象生动,学生就会记得快,记得准,记得牢,成为抽象规则的支柱和具体运用的范型。选择的例子还要易于上口,便于诵读。浅显易懂的小诗、歌词、格言等都是理想的范例材料。另外,例词和例句同样也要少而精。多则易杂,杂则易乱。与其十句过眼烟云,不如一句铭刻在心。
(二)分散与集中结合
语法就是规律和规则。而规律和规则只有在具有比较完整的系统性时,才称得上真正的规律和规则,才能真正地指导实践。所以,为了给学生相对完整的系统语法知识,培养成套的语法技能和技巧,语法教学在必要时可以集中进行。所谓集中,一是指内容,二是指时间。象动词时态的变化、意义和用法在教科书上分散在好几册内,拉长好几年才能过一遍,使学生感到多而烦。每次教一项新的时态时,都需要把有关的重复一遍,时间既不经济,也难以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比较,使学生迟迟得不到关于动词时态的完整概念,开口、动笔,处处掣肘。由于时态的限制,学生除了课本,很难主动再多读一些东西,独立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受到很大束缚,不能越雷池一步。这样,日久天长,学生的学习兴趣就可能越来越低,学习效率也随之下降。为了克服之一矛盾,可以在适当时机把几册课本中的时态条目集中起来教给学生。
集中教学的内容多,分量大,要求就要切合实际。首先要求学生达到领会式的掌握,能够进行单项的构型和造句练习,能够在阅读中理解;然后经过分散的、不断提高的巩固活动,达到活用式的掌握,能够在口笔语中用以进行表达。
(三)归纳与演绎结合
英语教学应该既重视归纳,又重视演绎,不要有所偏废。归纳是为了总结出规律更好地进行演绎,而在演绎中又必然会积累更新的材料和经验,为更进一步的归纳提供条件。在学生认识语言规律,学习语法知识的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总是统一的。语法课的基本环节,诸如标出题目,罗列材料,总结规律,实际运用和小结等统一起来也就是归纳和演绎互相补充的发展过程。另外,任何一项语法,从开始接触和学习,经过长年累月的加深,直至最后牢固掌握,也必然是反复归纳和反复演绎的结果。
至于某项具体语法如何进行教学,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不必先教语法,学生也能理解句型、对话和课文的情况下,就以归纳法为主;而在相反的情况下,就不妨以演绎法为主。象动词时态的教学,简单的构成和用法可采取归纳法,复杂的构成和用法可采取演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