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与国家的发展具有紧密联系,我国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目标作为基础导向,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有效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化改革,我国在2018年颁布了《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持续完善市场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延伸市场监管的方式。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对于一切的社会活动都要按照法治要求就那些严格的监管。
现代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现状
自从地方市场监管机构在2013整合原工商局、原食药监局和原质监局等部门,将其作为试验点进行研究。我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在2018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等进行有机融合而形成的,伴随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融合,形成了新型的市场监管体系,有效提高了市场监督的管理效率,完全实现了市场监管机构的改革目标。但是,针对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的有机融合,在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存在新的问题需要解决,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工作性质要求较高的需求、工作难度加大等。
首先,由于市场监管职能没能及时进行转变,促使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缺陷。伴随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不断学习行政执法政策的内容,且内容工作日益增多,相应的行政执法调解工作也在不断增加,行政执法工作量开始日益加大,行政执法的风险也在不断扩大,缺乏足够的监督管理人员来解决较多的事物问题,并且监督管理的权力较小,但是问题涉及的管理人员较多。与此同时,机构的人员设置、职责的划分等也存在问题,继而表现为市场监管的运行难度加大。其次,由于行政执法的困难程度加大,违法行为开始具有多样性的发展,加大了调查取证的工作难度。部分企业不能完全理解市场监管内容思维有关规定,致使食品安全、以及假冒伪劣等违法情况屡屡发生。此外,缺乏统一的行政执法标准,导致行政执法的工作力度较弱,难以实现市场监管的目。
分析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基层市场监管机构的职员不足
原来的三个部门机构进行整合后,由于原工商局执法部门人员的数目要远远多于原食药监局和原质监局,出现了人员不协调的现状,需要把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调配到食药监局与质监局进行工作,但是工作性质不同,难以在短时间内完全胜任工作。例如,本市的某个区县,自从在2016年完成机构整合,重新组建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后,对其人员进行了以下的安排,原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有人,占到整体工作人员的90%,原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有26人,占到全体工作人员的9%,并且原质监局的工作人员有16人,占全体工作人员的0.8%。
根据实际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将三个机构进行整合后,原工商局人员的数量较大。继而造成市场监管人员构成比例不协调,以工商局人员作为主要的工作人员。通过机构整合的方式,有效改善了监管部门的责任划分问题,但是机构的重新整合,不能代表业务水平的有机融合,监管人员需要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对自身监管能力进行限制。原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自身的业务较为熟练,但是通过机构整合后,其对食药监管局和质监局的工作业务缺乏了解,在监管人员缺乏的条件下,需要进行一定的岗位调配,致使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困难等问题。因此,需要针对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范围,进行针对性的有效提升。
市场监管机构人员职业素质低下
由于监管机构的整合,行政执法人员也需要在思想观念、职角色等方面及时的转变,不断进行融合。基层监管部门需要完善行政执法的管理体制,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配置问题进行合理商讨,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的管理行为,以及转变行政人员的思想观念,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一定的影响。对商事制度进行改革后,部分事前审批的许可程序转变为事后审批,例如,部分市场监管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职能正在不断被边缘化,但是涉及当地人民生活领域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案件开始逐渐增多。因此,市场监管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多样化的知识体系、具有专业能力,执法人员不仅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了解,还需要对国家的政策进行时刻关注。
机构职能的整合有待加深
在监管机构进行改革后,有效整合了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增强了市场监管的协同管理职能,有效整合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效率技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基础,有效维护市场监管秩序的稳定性。但是,基层市场的监管范围也开始逐渐扩大,监管任务量开始日益加重,市场监管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主要体现在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整合后,工作机构的设置不合理,缺乏清晰的责任体制,由于部门工作职能的交叉性特点,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工作性质以及业务范围开始加大,尤其是在食药监管部门与质监部门,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行事,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要求,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与此同时,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程序、办事效率等形式存在差异性等特点,很难在短时间内胜任此项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伴随商事制度的改革,其市场规模与市场的主体正在不断变化,以前的巡查监管方式不能符合现代市场增长的需求,需要对市场监管机制进行及时的转变,有效创新市场监管的机制。因此,行政执法人员在三局整合后,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学习能力。
加强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策略
健全机构职能的变革,明确工作职责。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在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承担着市场主体的部门监管、商事行为的监管以及质量流通监管等,是具有综合特点的专门执法机构,并且需要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具有保护市场主体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职能。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按照《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严格执法,有效推进监管机构的职能变革,将工商、食药、质监等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有机整合,创建针对基层市场监管的综合性执法团队,依照法律要求和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划分,提升执法人员对于法律法规、政策内容的运用与了解,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完善执法过程与日常监管工作的联系。以行政执法作为中心,进行生产流通、消费等其他的市场监管环节,不断增强基层的执法力度,调节各项工作内容的管理机制,探索符合现代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综合性执法机制,培养专业的执法团队,形成清晰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规范行政执法的工作行为,健全法律体系。行政法律作为形成新型市场监管格局的基石,可以有效保障市场经济的安稳运行,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是要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缺失,会导致行政执法工作无法贯彻实施。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现代需要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场监管部门的有效部署可以及时推动建设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并且可以作为高质量市场监督管理的有效方式,通过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规范要求,统一执法理念、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效果等标准,可以保障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对行政执法程序的依据,以及行政执法的工作程序进行明确,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尤其是针对简易程序、听证程序等,要对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要想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促使其具有正确的程序、统一的规范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首先需要形成尊重法律、依法行事的工作氛围,执法人员需要按照行政思维以及依法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履行市场监管的工作职责,尤其是要提升领导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其次,健全行政监督体制的制约机制,增强事后监管,多角度的推进市场监督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并且构建依法行政的市场管理机制,继而有效提高市场监督管理的效果。
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建设行政队伍。由于工商、食药与质监进行了部门的整合,因此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能力也需要及时提升,尤其是对市场监管工作方法和思路的转变,作为市场监管人员的整合核心,也是提升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按照深化改革的具体方案进行及时转变,对行政执法的综合性进行改革,制定有关的设计规则与工作程序。由于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和和关联性,执法人员需要对监管理念进行及时更新,同时在执法工作中,按照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和办事流程进行约束。
首先,需要对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与培养机制进行不断完善,由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把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核心,设定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工作职能的转变等,完全推进基层市场监管的规范性建设,对市场监管的综合性持续探索,找到职业化的建设途径,进一步推进执法团队的法制化工作流程,促使执法工作的方式出现转变。其次,针对执法工作人员健全完善机制。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有效强化市场监管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监管人员的内部考核机制,促使执法人员贯彻落实执法制度,执法人员需要按照实际的要求进行规范,建造一定的奖惩机制。
总而言之,基层市场的监管行政制度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需要有效完善内部的管理机制,健全法律建设要求,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执行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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