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学术不端与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
2010年12月18日 15:17 作者:职称论文论文网(www.lunww.com )是学术期刊推广、学术论文发表、论文创作指导的正规代理机构,我们与4、5百家省级、国家级、核心期刊有合作,我们合作的期刊都是万方、维普、中国知网、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收录的正规期刊。合作的期刊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可查,详情可来电0519-83865052,或者QQ:85782530咨询。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日益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竞争的核心及主要途径,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结构中的最高层次,不仅为我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更是国家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学术规范、学术诚信则是一切科研活动正常进行、一切科研创新、科研成果的根本保证。在党的十七大强调更好的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下,在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的培养主要在研究生阶段的总体认识下,在当今学术诚信问题已不再局限于学术界而日渐引起国内外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环境下,重申及重视研究生学术科研规范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是确保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确保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本文从研究生学术不端的表现形式、成因分析人手,探讨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养成机制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及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academicmisconducts),或科学不端(scientificmisconducts)、学术失范(academimisdemeanours),都是指从事学术与科研人员的不良学术行为。国际上,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学科面临的不同研究环境,尚未对此给出一个权威、精确的定义。在中国科学院2007年2月2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给出了最新及较明确的行为界定,即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它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研究生,顾名思义,即从事研究的学生,据统计…,在我国重大科技项目中,大约有70%的项目有研究生参加,作为整个国家学术研究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学术不端行为应从属于《意见》中的界定范畴。作为特定群体,其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在专业课程的学习、课题研究、奖励评定和毕业授位过程中每一个培养环节,其学术不端行为,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即用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的手段达到实现自己文化目标,即获得学位的目的,具体表现行为有:
(一)篡改、编造科研数据
这是指为达到实验预期目的,未经过实验研究自行捏造或对已有实验记录进行篡改,以及利用图像工具修改实验图像结果等行为。江新华在有学者调研的基础上指出,为拿到学位选择修改实验数据的研究生实际比例应远远超出33%,问题很严重。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研究科研诚信办公室在一项接到指控最终被确认属于不良研究行为案件调查中,其中篡改这一项不良科研行为占40%,其中还不包括证据不足不能确认的案例,相信实际情况还要严峻的多,说明篡改、编造科研数据是包括研究生在内的科研人员最主要的学术不良行为。另外,在当前研究生中也流传着“实验做得好,不如photoshop学得好”的言论,利用先进的计算机图形处理软件技术,肆意更改图像结果,或直接从网络、他人发表文献中截取图像加以修改成为自己的实验结果。
(二)剽窃,又称抄袭,是指未经著作权人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的智力成果全部或部分据为己衣讷行为
在当前学术不端的研究生中流行着“剪刀/复制加浆糊”(cut/copyandpaster)的写作方式,以综述作为学位课程考核成绩时,因不需要公开发表,情节严重者甚至达到全文照抄照搬;在书写学位论文、待发表论文中,虽然情节不像前者那么严重,但东拼西凑,非本人思考所写内容仍占相当比重。
(三)将他人科研成果据为已有
这多发生于同一或相关课题组中,科研团队或小组共同实验研究,个人将集体科研成果、甚至他人科研成果不经告知据为己有提前发表。申报奖学金时虚报自己的科研成果或拔高成果档次,部分研究生为达到毕业要求或硕士研究生为通过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考核的要求,将同一导师名下其他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尚未发表的内容据为己有公开发表。
(四)请他人代为实验甚至代笔书写论文或帮他人实验撰写论文
这在研究生科研不端行为中所占比例虽少,但却遗憾的存在着。这类情况多发生于在职企事业高级管理干部当中,他们忙于繁杂的本职工作,根本无暇也静不下心来进行科学研究,为达到获取高学位的目的,通过利益交易物色其他学生代为研究书写论文,虚构自己的研究经历。
(五)论文发表过程中的其它不良行为
这包括一稿多投;不根据论文工作贡献大小排名、随意署名;未参加研究工作而在他人研究成果中署名;伪造、虚开发表文章接收函或录用通知等以获取学位、奖学金或提前攻读博士等。二、研究生学术不端的成因剖析
作为特定群体,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产生有其自身特殊的根源,是社会外部因素、研究生培养体制内部因素以及研究生自身道德因素三方面的交互作用。不可否认,当前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利益最大化原则成为衡量社会运行机制和评价机制的基本原则,利润倾向性原则强烈冲击着社会道德价值观念,如最近发生的“华南虎”事件。这种社会环境中的急功近利倾向已侵蚀至人们心中原本纯净的高等学府——“象牙塔”内;社会环境因素的不良影响以及研究生自身道德素质缺乏是导致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因素。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管理机构,更应充分认识研究生培养体制中的不完善因素在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的重要诱因作用。
(一)培养过程中研究生学习、科研环境的不和谐因素
1.知识结构欠合理,课程体系陈旧,科研基本训练不足。在当前研究生教育中,一方面,重“智”育轻“德”育,缺乏针对研究生建立的一套系统完整的学术制度,以规范、引导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学术规范方面的养成教育不宽泛、力度不足。最近浙江大学开展的一项研究生学术规范素养调查活动总结指出:高校没有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获知学术规范的途径,研究生在学习、科研过程缺乏可供参考的学术规范,当前研究生对学术规范的关注度远远不足。这进一步证实了在研究生当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不少是由于没有接受过严格的学术规范教育造成的。另一方面,当前科技飞速发展,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涌现,而研究生课程设置欠合理、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实践学习机会不充裕,导致研究生的科研基本训练不足,表现在理论知识学习能力、文献查新能力、实验研究技术操作能力等方面训练不系统、不规范,为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埋下隐患。
2.科研资源不足、配置不合理。科研资源是支撑科研工作的根本。研究生没有科研经费,课题就难以完成,科研资源不足、配置不合理,则影响完成课题的质量。由于盲目追求研究生培养规模的扩大,造成部分培养单位教学科研资源投入不足;另外,高校内部不同学科专业、甚至不同导师个体问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可供研究生支配的科研经费差异巨大,多数研究生科研经费相对不足;受人事、财物等局限意识影响,高校公共实验平台、开放实验室没有充分合理应用而流于形式;部分实验室管理混乱,缺乏规章,仪器设备等日常维护不到位……课题经费不足、实验条件简陋,研究生很大部分时间、精力忙于与科研相关辅助事宜的联系上(如其它实验室仪器检测、本实验室仪器维修等等),最终导致部分研究生在科研资源有限和毕业的压力下,要么低水平重复他人研究,要么虚报实验重复次数,将尚不成熟、可信度不高的实验结果当成最终成果,要么投机取巧人为编造科研结果,为研究生发生科研不端行为制造客观因素。
3.研究生教育主体师表风范的影响。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普遍采取的是导师负责制。导师的学术水平、治学态度及价值观对研究生的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导师在授业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紧跟科学前沿,导师学术水平降低,不能满足学生专业知识的要求;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导师价值观错位、治学精神功利化,少数导师自身学术道德低下,对学术不端行为不及时教育纠正,甚至采取姑息、鼓励和默许的态度;受职称评审、成名成家荣誉利益的驱动,导师将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及速度要求的竞争压力转嫁于学生,与导师相比,研究生的心理压力更大而对课题承担的道德责任相对较小。因此,为人师表的种种不良表率及不当指导行为,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构成心理导向。
(二)研究生激励与监督、惩戒机制不健全
研究生激励机制是新时代下国家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动力机制,严格、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有益于激发研究生求知、创新的激情。然而多年以来,高校的奖学金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对研究生的奖励、资助评定多在招生环节就确立下来,过于注重笔试成绩,奖励额度没有区别,且一考定终身与进校后学习是否努力不相关等等,没有达到激励学生的目的。同时,在部分研究生当中易产生心理偏差,有可能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学分、取得学位课程高分或在进行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
另一方面,在当前高校中,有效监督或制止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缺位或流于形式,缺乏行之有效的实施措施;研究生管理体系疏于管理,在学术不端行为被披露后,要么对学术不端行为不及时教育纠正,采取姑息态度,要么本着维护学校或科研团队、甚至导师个人的声誉,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极力袒护隐瞒,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不了了之。对学术不端行为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处罚力度不够,无形之中助长了学术不端风气,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当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成本远远低于其不端行为产生的效益,即获得学位的精神与物质利益时,研究生就会倾向于越轨行为。三、端正研究生学术风气的措施
通过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成因的分析,不难看出,要端正研究生学术风气,就要扬善抑恶,一方面要弘扬学术正气、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降低研究生在学习、科研、创新过程中求实的成本,构建良好的科研学术环境;另一方面,加大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惩戒力度,增加其科研越轨行为成本。
(一)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科研环境
1.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及基本技能训练
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不仅关系着我国高层次人才诚信品质的培养,也是推动学术创新的重要保证。教育部近年来先后发布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国科学院也向社会发布了《科学理念的宣言》、《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许多高校也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本校学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高校首要的任务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学校关于学术规范的文件以及著作权法、专利法、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借鉴国外一流大学的经验,加强研究生法纪观念、学术道德等意识形态教育,并将这种教育贯穿于研究生在校学习、科研的整个培养环节中,积极营造以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弘扬学术正气,最终将这种学术正气潜移默化为研究生内在向上奋进、勇于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动力。高校要进一步改进研究生知识结构体系,强化研究生基本技能训练。人才培养重在能力的培养,高校在加强研究生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研究生科研基本技能方面的培训并为其增加实践机会,通过学位课题研究进一步在实践中掌握学术研究的方法,同时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
2.优化研究生培养的激励机制、协调机制
激励是指推动人朝着一定方向和水平从事某种活动,并在工作中持续努力的动力。“方向”指的是所选择的目标,“水平”指的是努力的程度,“持续”则指的是行动的时间跨度。在高校这个组织系统中,学校必须合理地运用其管理资源,在设计或分析一项激励机制时,需要从目标方向、投人强度和持续时间等三方面考察其激励水平,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励机制的构建是我们当前或今后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2007年全国已有17所高校首批试点进行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积极探讨与研究生奖助体系相联系的招生制度改革;实行奖助金等级设定、动态评定;设立专项基金等等改革措施,借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契机,不断深入研究,优化管理体系、完善协调机制,统筹管理国家财政拨款、导师科研经费及学校从多方渠道筹措的教育经费,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改善培养条件,使有限的资源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充分调动研究生勤奋学习和科研创新的积极性。
3.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对研究生而言,导师不仅是他们学位教育的指导者,更是今后从事科研、学术生涯的引路人,导师的影响最直接也是最深远的。因此,充分发挥导师的引导作用,在端正研究生学术风气的诸因素中甚至起着最关键的作用。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各高校纷纷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如打破终身制、竞争上岗、实行年聘制等,对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做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但大多高校都忽视了导师本身的人格魅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对研究生的激励及影响作用。有学者指出,学术道德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是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问题或体制性问题,依靠传统传承和学者个人道德自律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要求。因此,高校应按国家教育发展的要求、按学校长远发展的要求,借助当今社会和学术界整顿学风这一良好契机,高度重视导师队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的素质建设,如加强导师评聘前的学术道德考查,加强学术道德相关教育的岗前培训、定期讨论等,同时积极探讨有效地机制,一方面激励导师严谨求实、科研创新,奖励符合规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有效的约束导师队伍中的不良学术行为,同时强化导师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负责制,凡出现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学生不授予学位,导师取消指导学生资格等。
(二)健全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惩戒机制
高校应将研究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纳入日常培养管理工作范畴,设立研究生荣誉制度,成立研究生个人荣誉、诚信档案,为研究生参加各种考评、学位授予、毕业就业等提供参考;对研究生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情节轻重应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建立举报制度和警示、惩戒制度,设置专门的机构受理、调查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改善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部门及有效的受理、调查流程转而求助于网络与传媒的现象,网络大字报无助于厘清事实真相,也增加了被传媒肆意炒作的可能。
借鉴国内外高校经验,引进或研发相关软件或建立相关专业网络文献库即“反剽窃网”,将学生的学位课程综述、待发表论文或学位论文与已公开发表的文献进行比对鉴定。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对本校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采取上述方式查验,有效地提高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明显降低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率,值得广大高校借鉴。
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不仅要加强监督防范,还要加大惩戒力度。依据不同的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应给予不同的惩罚,如录人个人诚信档案、给予公示、警告、记过等,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学术不端行为,应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如收回在校期间给予的各种荣誉,取消各种奖励、奖助金的评定,不授予学位或取消已授学位等等,加大惩戒力度,在研究生行为心理中形成有效的警示约束力。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大多数人说,是才智造就了伟大的科学家,他们错了,是人格”,无论是对未来充满憧憬的研究生,还是他们的教育者、管理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诚信乃是做人、做学问的珍贵品质,追求真理更应该是我们每一位从事科研、从事教育的知识分子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