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费管理之电费核算
2016年1月22日 16:40 作者:安金鹏、顾同江、王恩浩安金鹏、顾同江、王恩浩
新疆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830002
摘 要:本文结合电费核算的常规问题,分析了电费核算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电费核算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 电费管理; 电费核算 ;改进方法措施
一、电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务和营销管理难以协调统一
首先,应收电费管理未能达成协调统一。在供电企业的实际运作当中,来自营销部门的用户的实际欠费数目和财务部反映的实际应收的电费余额有着一定的差异。通常存在着财务部门为了及时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指标,虚报相关应收款项及费用,而在营销部门的工作流程当中缺仍以实际使用电费为计量标准。其次,处理电费核销坏账的方式不一致。财务处用下面报上来的坏账来核销应收账款后,营销部门却坚持“账销了但是债不烂”这样不合理的原则,对已核销的账仍反映在电费明细账里面。最后,记录电费的具体时间不尽相同。对于财务部门而言,是以每月的月底作为电费核算的基本时间点,而在营销部门的管理流程当中,则将转入下月进行具体的收费核算。
目前,营销软件对已核销坏帐的明细没有反映,因此,对回收已核销的电费无及时、准确反映的手段。财务、营销部门对电费坏帐的管理不能到位,无法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
3. 新装用户建账立卡中的矛盾因素。
装表工作是连续不断的,每天都有新装用户要建账立卡,而抄表核算工作是每月一次,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使新装用户及时上账,要合理地安排新装户账卡发放时间,在每月月初抄表前,将上月出账后接到的新装户账卡发放给抄表员,这样抄表员有充足的时间去熟悉新表,也就能按时将抄表任务完成,及时将新户上账。
4. 电量调整及电费退补工作不够规范化。
要严格执行《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抄核收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凡退还电费额度较大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处理。二是规范电量调整、退补传单录入电脑,使得在电费系统中能清楚地了解调整、退补的具体原因。
5.电费的坏账管理存在漏洞
由于营销部门的统计数据不能够真实反映坏账的处理状况,从而也就无法在整体上及时有效地体现已被核销的应收费用。与此同时,财务部门也没有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将坏账及时处理到位,进而影响到供电企业在电费收缴过程当中的完整与准确。
二、电费管理改进相关措施
1、规范电费账本管理运作
在电费账本的管理流程当中,应当遵循既定的管理办法,深入落实供电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不同供电企业的管理实际深入推进,以此形成企业帐目管理的有效制度保障。
在深入推行账本管理的过程当中,一方面可以有效制定抄表管理制度和办法,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账本管理部门来有效实现。通过正规的管理部门可以将账本的日常保管工作与核算工作有效区分,进而规避在具体核算工作当中任意改动账本的不合理情况,从而也就使得电价的原始资料能够被完整真实地保留下来,保证日后的电费核算工作能够在正确基础数据的统计之上深入展开,避免电费核算当中的巨大误差,有效提升该流程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
2.规范电量调整及电费补退
在规范电量调整及电费补退的工作中,首先应该认真落实供电企业对于用电数据检查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别是涉及电费补退金额较大的款项要经过公司管理层的确认才能够最终处理。与此同时,在电量调整的数据录入过程当中,应当通过相关软件技术的支持有效完成。摒弃传统模式下只能通过工作人员手动输入的管理模式,有效降低在此种模式之下由于无法及时记录电费调整原因而造成的管理不便,完全实现可以通过技术软支持对于电量调整和电费支持的详细记录,以此全面建立电量档案管理工作,使工作人员在计费与缴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3、解决电费坏帐管理的问题
为保持财务和营销应收帐款余额一致,对于已核销的坏帐,财务部门在将其冲减为应收帐款的同时,用电营销部门也应相对核减对用户的欠费。按照省公司“坏帐核 销应本着‘帐销债不烂’的原则,对用户的债权不能核销,实行帐销案存,企业继续保留追索权,对已核销坏帐及坏帐回收要通过备查簿反映”这一规定,可在用电 MIS中建立一个“电费坏帐管理” 模块,对已做坏帐核销的用户欠费加一个标识,而不是将已核销的坏帐从用户的欠费明细中一笔勾销。这样既能够生成已核销坏帐回收的明细表,严格区分当期、陈欠及已核销坏帐电费的回收;又保留了对用户的追索权;同时又可直接从工作台上查阅、打印全部坏帐明细表,从而实现电费坏帐的全面管理。
4、优化电费核算流程
电费核算人员要保证客户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初始资料以抄表员现场核实的抄表账本为准,在接到用电业扩转来的客户变更用电的工作传单(装、拆、移、换、改、暂停、启用、增、减容量等)的,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发现有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工作传单,应及时报告并纠正。认真进行审核,严把审核关,对起止度、实用电量、用电性质、及卡片的张数进行抽查审核,对起止度异常、电量异常波动、用电性质错误等要认真登记,同时询问抄表人、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供电所所长和交用电检查人员检查核实。
5、转变双方观念 ,提高核算效率
电费管理应当秉承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并在此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发展,在注重为用电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着力实现两大观念转变,努力促进管理模式不断优化,有效实现电费管理全面提升。 首先要转变用电客户理念。在实际的电费收缴过程当中,很多情况下产生欠费都是由于用电企业自身经营绩效较差,存在支付困难。这就要求供电方应当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举例说明如电费回收,缩短收费间隔时间以及签订相关协议等方式来有效实现,也可以对一些经营绩效较差的用电企业采取提前收取电费的管理模式,以此来规避用电方欠费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也应当着力转变供电企业员工的个人理念,通过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通过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管理模式,促进用电企业的管理步入正轨,有效提升其内部管理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