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防窃电现状及对策探讨
2015年5月12日 14:29 作者:潘权锋 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杭潘权锋 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杭州 310014
【文章摘要】
窃电问题不仅对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产生威胁,使正常供电秩序不能维持,而且不能保证用电的安全性,影响了人民的生产生活,严重的还会对社会经济建设和稳定带来危害。因此,为了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必须要杜绝窃电漏洞,提高基本的反窃电技术水平,确保供电秩序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供电企业;防窃电;问题;对策
0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对电力的需求也呈现着更高的要求,这突出表现在以铸造、冶炼化工等为代表的各行各业中。伴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不断提高的用电要求,窃电问题——反接、跨接、伪造铅封、使用倒表器等等,也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与以往相比,当今的窃电行为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窃电技术智能化、窃电行为隐蔽化。在这种情况下,供电企业不得不面临电量严重损失、每年须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的不良局面。
1 反窃电工作在用电检查中的重要性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反窃电方面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不得不说,这与当今日益多元化和科技化的窃电方式密切相关。窃电行为不仅使供电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将带来难以言说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各种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就会给人员和设备安全构成威胁,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在用电检查的工作过程当中,对反窃电工作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要提高用电检查人员头脑中对反窃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其重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 在用电检查中实施反窃电工作,是打击窃电行为的一种高效手段。通过日常检查过程中的反窃电工作,电力用户中存在的窃电行为可以得到有效查处,在这个过程当中,工作人员也会对当前存在的具体窃电方法和手段有初步的掌握,从而为今后反窃电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现实依据,以便提出更具针对性且更有效的解决方案,这对反窃电工作高质高效的进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 用户正确用电意识的增强是电力供应正常开展的坚实后盾。从当前大量的普通群众和电力用户的窃电行为来看,一大部分人对窃电行为所带来的安全性危害缺乏基本的、清晰的认识。因此,在用电检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在查处违约用电行为和窃电行为的同时,应大力宣传这些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性,并对相应的处罚措施给予必要的说明,从而增强用户的正确用电意识,确保电力供应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反窃电工作中供电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窃电现象呈现多发趋势。这是与社会经济水平迅速发展而带来的智能驱使、用户的法制意识薄弱而带来的观念驱使以及用电管理力度不够所带来的现实驱使,三大因素密切相关的。具体来讲:
2.1 职能发挥不彻底
自从我国推行政企分离的政策以来,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时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政企分离之后,供电企业与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的关系发生变化,两者各自按照所属部门的规定运转,其相关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失调。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由于反窃电工作实际经验不足,在设备管理、人员配备和专业技能方面没有达到深刻的认知,因而反窃电工作难以落到实处。与此同时,供电企业的管理人员虽然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可以对反窃电工作做出相应的规范,但他们的行为不具有行政执法效力,这极大地降低了反窃电工作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反窃电工作职责划分不明确,其各自的优势难以相互配合,影响了反窃电工作的具体运行。
2.2 窃电行为证据不足
供电工作具有供电节点多、覆盖面积广、供电线长的特点,任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稍有疏漏,就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窃电行为。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信息化的高速发展,隐蔽性和高智能性的特点也在窃电的过程中表现出来,这些行为不易被发现,执法人员难以在现场找到实质性证据,对于窃电行为的定罪和惩罚更是无从谈起,这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的纵容。此外,我国在电力管理方面的法制相对滞后,虽然法律指出窃电是否“数额较大”是构成窃电违法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而对于窃电的“数额”具体为多少等细节之处仍显得模糊,供电企业和执法机关基本无法认定,司法机关基于“禁止不利于被告的类推”原则,对于供电企业的观点不予认可。
2.3 供电企业宣传力度不够
政府相关部门对于电力保护和供电企业的反窃电工作的宣传工作极其薄弱,一些企业和个人对于窃电行为了解不够, 不知道窃电是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政企分离后,大部分企业管理人员和检查人员跟不上时代的变化,无论是法制观念还是反窃电的手段都仍然沿袭传统,容易在认识和管理方面产生严重偏差,给反窃电工作带来阻碍。加上企业的管理人员维权意识薄弱,维护电的经验不足,在开展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时,检查人员对于形式多样的窃电手段没有对应的反窃电方法,也缺乏收集证据的方法与经验,不利于反窃电行动的开展。
3 供电企业防窃电的具体措施
3.1 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加强与完善
由于我国法律在电力管理方面的相对滞后,使很多不法分子的窃电行为有机可乘,另外对于窃电的违法行为难以有效定性和定刑,又在无形中纵容了单位和个人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电力供应系统的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法律条规,明确窃电行为的划分和量刑,对窃电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的惩罚要保证彻底到位,从法律的角度保障电力安全有序的使用。另外相关的工作人员要提升自己的思想意识,在传达上层领导的思想的同时,走进群众中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使之落到实处;认真分析反窃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避免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3.2 对有关人员的认知水平和专业素养进行提升
对检查人员进行培训,提供其学习和发展的机会,使其在防窃电的过程中更好的贡献力量。从专业素质上讲,检查人员要熟悉有关用电窃电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检查过程中,要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判断,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从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上讲,要从窃电现场的客观实际情况出发,克服先入为主的观念,坚持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从现场找到有力证据,并懂得收集和保存有效的证据和材料,这能够极大地提高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犯罪行为的认定用证据说话。企业管理人员应严惩贪污腐败、弄虚作假的行为,避免企业职工和不法分子勾结,对供电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3.3 对传统观念进行提升,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新
针对上文相关供电企业固守传统发展模式的现象,个人认为不仅要从思想上入手,还要从行为上入手,来防止窃电行为。领导阶层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知识,更新传统观念,不定期深入基224
应用技术
Application Technology
电子制作
层,分析了解实际情况,根据企业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从上而下对反窃电工作进行深化改革,力求反窃电措施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现阶段窃电行为具有普遍性、高隐蔽性、高智能性的特点,很大程度上依靠先进的窃电技术和设备, 使得检查人员难以查清窃电的确切地点, 同时也使得检查人员收集证据的难度加强。因此,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升级各种反窃电设备,建立信息工作站,利用先进的检查设备,对电力的使用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检查,不仅能减少检查人员的工作负担,而且能更好、更准确的检测违法犯罪分子的窃电行为,提高企业检查人员的搜查效率,便于执法机关对其抓捕。
3.4 对窃电犯罪的宣传力度进行加强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播媒介,对合法用电进行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高调宣传依法用电的意义和打击窃电行为的必要性,利用曝光重大典型案例的方式警戒民众,扭转部分民众对于窃电行为的错误看法,使“窃电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有奖”这一观点深入人心,进而与广大人民群众结成同盟,运用群众的力量共同打压窃电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捍卫供电企业的权益。
4 结束语
反窃电工作不仅能减少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而且对于国家供电系统安全的维护、运行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但我们知道,这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只有供电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等每个部分相互配合、相互帮助,才能共同对窃电行为给予惩治、给其他用电者带来权益,在这携手形成的有效合力中规范市场的秩序。
该文仅代表个人观点,片面偏颇之处,还望热心人士不吝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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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晖. 应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科学防窃电[J]. 新疆电力, 2006,(3) :69-70
【作者简介】
潘权锋(1984-),男,汉族,本科,研究方向:电能计量,电力仪表检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