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设计中“以人为本”的无障碍设计
2016年12月19日 11:15 作者:沈地河摘要:无障碍设计法规建设是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制度保障,体现着城市建设的文明程度。公共建筑一般规模较大、使用功能
复杂,而且通常是以一个地区或一个场所内的主要建筑乃至于标志性建筑的特征出现,因此对各方面设计,包括无障碍设计,便提出了更高,甚至更加严格和规范
的设计要求。
关键词: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人性化
1、无障碍设计的原则
建筑的规划与设计应考虑包括一定范围的残疾人的需求,不应因某人
由于某种形式或程度的残疾而剥夺其参与和利用建设环境的权利,或不能
与他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对于每个人,尤其包括广大残疾人群体来说,创造
一个安全、方便、舒适的无障碍环境是极其重要的,无障碍设计的根本原则
就是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共享、人人平等”的目标。为实现这个基本目
标,在无障碍设计中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可及性。可及性是指人能够方便顺利地感知、到达、进入及使用
环境设施,并对环境施加作用和影响,以完成自己的行为和目的。
(2)可感知性。对环境的感知是行为发生的前提条件。无障碍设计需
要针对不同残疾人群体在视觉、听觉等方面的缺陷而引起的信息障碍采取
相应的措施,充分调动各种感觉的补偿和替代作用,利用方位的引导、材质的
变化、色彩的对比与反差、声响与标志等手段,通过刺激残疾人健全的感觉
器官,起到补偿的作用,为其提供所需要的环境信息,增强环境的可感知性。
(3)可接近性。可接近性是指残疾人在没有助手的情况下可毫无阻碍
地接近、出入、通过并使用一个区域以及其中的设施。根据相关调查,残
疾人对建筑和环境的可接近性要求是相当迫切的。
2、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要点
2.1 建筑出入口和出入口平台
建筑出入口是公共建筑的最基础的组成结构,包括以下几种类别:①
平坡出入口;②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③同时设置台阶和升
降平台的出入口。建筑入口平台,是进入建筑时人们的汇集地点,通常人
数比较多,有关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要注意考虑到各类人群的需求,尽
量保证入口平台地面的平整,方便轮椅的行进和转向,还要做好防滑设计,
保证人们在经过和停留时,能够更加舒适和安全。在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
计中,对入口平台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应当合理设计,保证入口平台的
面积与深度。
2.2 轮椅坡道及电梯设计
对于高度不同的地面,正常人需要楼梯来进行过渡,而轮椅则需要专
业的轮椅坡道。轮椅坡道的设置位置要保证方便和明显,让有需要的人群
能够很快找到。根据不同的高度差别,轮椅坡道可以设计成直线型、直角
形以及折返性,公共建筑的设计人员在设计轮椅坡道时,要结合建筑的特
点,选用最合适的设计方案。对于高层公共建筑来说,电梯是最重要的上
下通行方式,对于电梯前室以及电梯轿厢的无障碍设计是非常有必要的。
①电梯前室的面积设计要合理,保证能够满足多人候梯的需求;②电梯的
呼叫按钮高度设计要适中,最佳为0.9m 到1.1m 之间;③对于电梯轿厢内
部,要设计高度适中的扶手,并且设置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报层音响。同
时轿厢尺寸要尽可能的大,在发生紧急事件时,方便用医疗担架将病人抬
入电梯,送达地面,保证病人送医的速度,缩短耽误的时间。
3、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存在的问题
3.1 无障碍设计观念的误解
我国现今无障碍设计存在的问题很多,对无障碍设计观念的误解是其
中最主要的问题。无障碍设计的目的是使身体不便者也能自由活动,平等
的享有社会权力、享受生活,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也能体现一个国家或一个
城市的文明发展水平。但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并不重视这些弱势群体的存
在,相关设计也完全不对他们加以考虑。有人认为无障碍设计的技术难度
很大而不愿意投入,还有人认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数量少之又少,
不值得专门为他们设计一个无障碍设施。这些观念促使部分弱势群体无法
共享社会资源,丧失部分社会权利。实际上,无障碍设计只需要将弱势群
体和正常人同时考虑,并不需要太难的技术设计,两者本身不矛盾。
3.2 无障碍设计法规建设滞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的执行
我国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关注到无障碍设计这块,相比其他西方国家
起步较晚,这也造成人们对这一方面的关注度也不够。尽管相关法律慢慢
开始健全,但很多时候都不能得到完全的执行,一些建筑单位并不把它当
成一个必须完成的任务,在建造设施时甚至根本不考虑这块,法律法规难
以执行。
3.3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体系缺乏系统性并且不够规范
许多建筑在设计之初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需要,还有一些
无障碍设计虽然残疾人的相关活动特征作为设计依据,但往往流于表面形
式,浪费财力物力。有些公共建筑对部分建筑或室内进行无障碍设计却忽
视建筑的其他部分,仅仅进行部分无障碍设计,对于一些走道、扶手、台
阶等考虑不够周全,不仅使真正需要的残疾人无法使用,甚至给他们造成
身体伤害。
4、对公共建筑的无障碍设计的建议
4.1 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人是国家的主体,公共建筑的设计应该以人为基本的尺度参考。城市
设计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的安全和方便,为人们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
活动场所。作为一个平等的公民,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同样应享受
平等的社会生活。城市的公共建筑作为展示城市的窗口,其外部无障碍设
计正是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与情感所在,坚持公共建筑设计以人为本才是
无障碍设计的根源所在。
4.2 无障碍建设应规范化标准化
无障碍设计的基本原则在于对通用设施使用便利性的提升,这不仅仅
只是服务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对于正常人同样适用,无障碍设计与通用设
计本不矛盾。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要规范化,很多建筑商为了赚取更大利
益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材料,通常会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建设的规范化和标
准化是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的一个重点
4.3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公共建设无障碍设计的管理
我国现有对无障碍设计方面的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因此建筑商和设
计师的实施力度也不够。只有在法律健全的基础上,人们的思想意识才能
跟得上。而就国内无障碍设施的现状而言如
何提高建筑的数量和质量依然是个问题,其主要方式只能是加大监管
力度,强制性规范性管理。制定地区针对性法规,完善验收监管机制。
5、城市公共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
5.1 应该以无障碍设施的普及完善为主
在城市发展过程当中应该把无障碍设计理念渗透到各类公共建筑当
中,不断完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在各类公共建筑的建设中普及无障碍设
计理念。根据现在城市公共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应用情况,应该在城市的
道路、景点和游乐设施建筑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中设计缘石坡道、盲道、
残疾人、老年人等的专用电梯、低位电话亭、盲文位置图、低位扶手、低
位邮筒、无障碍进站通道等等,逐渐构建起系统的、完善的城市公共建筑
无障碍设计,以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安全进出和便捷使用各类公用设施。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城市道路两旁的无障碍通道和厕所的无障碍厕位的应
用,这两类无障碍设计可以说是残疾人、老年人等出行和生活所必须的。
5.2 要体现出公共建筑人性化和便捷性的设计要求
随着国家对残疾人、老年人等就业和生活的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等
对公共建筑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这种情况下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应该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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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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