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生态理念下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设计要点分析
2017年10月31日 11:07 作者:lunwwcom绿色生态理念下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及设计要点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也日益深入人心,规划设计生态城区以及推进建设绿色建筑也越来越引起大家的广泛重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党中央国务院也将其提上议事日程,指明推进绿色建筑和生态城区规划及设计,探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发展。本文将试从绿色生态理念的背景下探讨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设计思路,以供参考。
关键词:绿色生态理念 海绵城市建设 规划设计要点
正文:
前言:所谓绿色生态城区,即将单项应用的绿建技术转化成综合集成模式,把单体绿色化转型为区域融合的城区建设模镇化和工业化建设中,不断涌现出有关水安全、水环境等一系列问题,海绵城市也就应运而生。海绵城市,即意味着该城市模式具备海绵式的吸水、储水以及排水的功能,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城市有效地解决水资源等相关问题,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城市在应对自然灾害时的防御能力。因此,亟需提高和加强相关人员在此方面的研究力度,以期建设规划设计出更为科学、高效的海绵城市体系。1绿色生态城区与海绵城市的理论内涵
1.1 绿色生态城区
如今,全国各大中型城市均已普及绿色建筑技术,在我们的周围绿色建筑随处可见,取代单项应用的综合集成性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模式也渐趋成熟,相关考评标准(诸如:房屋建筑、空间布局、产业分配、交通设施、能源景观等等)也相应日趋完善,将绿色城建的理念引入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本着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绿色生态城区的原则,对城市的不同区域功能进行合理优化。通过构建绿色生态城区,来有效解决因为城市经济快速增长而引发的人口规模剧增、资源短缺、工业化量产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在保障城市相关功能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水
准。
1.2 海绵城市
近些年,全球频发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诸多城市传统老旧的排水系统往往根本无法应对,不断催生出城市内涝严重的“雨岛效应”。而海绵,既具备吸水、储水、渗水、净水的功能,又能在必要时将所储存的水资源加以“释放”。海绵城市的理念即与此相通,即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将城市建设为具备海绵功能的综合体,使其下雨时能蓄能收,解决诸多大中城市雨水天气频发时严重的内涝问题,同时必要时又能通过渗、蓄、净、排等技术手段对水资源加以有效释放利用,以此实现城市水循环的良性运作,也在很大限度上保证了城市水资源的生态安全。海绵城市建设以绿色生态理念为前提,严格遵守自然生态规则,并大力开发低耗高能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构建合理的系统建设,最大限度的发挥城市功能的同时,还解决了传统城区建设的弊端及不足,实现有序有效的排水防涝和储备,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2绿色生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背景
2.1城市排水困境
我国诸多城市在开发建设中,因规划设计不合理,或者技术设施老旧等诸多因素导致有关城市用水安全及水环境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着大众的生活。其一,积水内涝问题严重。由于城市扩建过程当中不断增加了不透水下垫面的比例,也相应的增大了雨水期的水净流量,使得城市在应对急骤雨天气时,相关排水基础设施无法应对雨水的峰值量无法及时有效排除积水,进而导致内涝的产生,甚或危及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又及,干热等气候条件的另一极端问题,干岛效应。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建设及施工人员并未在不透水下垫面与植被之间覆盖天然土壤,而是在表土上直接栽种植被,形成了地下与地上的割裂,这就导致在应对干热天气时,城市近地面空气与植被无法得到来自地下天然土壤持续供给水分,诱发产生了城市的“干岛”效应。最后,水安全存在污染隐患。很多城市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并未充分重视对于雨污水管道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导致雨雪降临时,将汇聚在不透水垫面上层的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等在没有得到有效及时的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河道甚至混入城市水循环系统,诱发严重的水污染问题。而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正是应对一系列传统城建所无力应对的排水困境。
2.2传统城市排水规划设计的局限性
传统的城市建设,由于技术和条件所限,对于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比较保守或者简陋,往往并不能兼顾其环保性及节约性,且由于传统的城区水系统建设主要通过自来水取水、管网供排、雨水采集、构建自来水厂及污水处理厂等简单途径来解决城市排水问题,更难做到对水资源的循环合理利用。这些传统的城市排水系统所存在的诸多局限性,不仅大大的阻碍了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也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条件下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需求。因此,构建节约型、环保型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在构建绿色城市的理念下就愈发显得尤为关键。
3绿色生态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原则
为促使海绵城市将其各项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有效发挥,必须地制宜的做出合理规划,并选择出最优实施方案。关于海绵城市的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要求必须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3.1基于“问题与目标”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