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网络社会道德教育的几点看法
2011年1月05日 10:19 作者:论文网网络是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生存方式”,网络社会是建立在高速的信息电子网基础上的“虚拟社会”,网络、网络社会当前正以特有的魅力影响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网络社会与传统的以地理区域或意识形态为特征而划分的社会形态有明显的差异,特别是以自主、开放、多元等为特点的网络道德,似乎更加合乎人性,更能促进人和社会自由、全面的发展。所以,一定程度上,网络似乎更有利于社会道德的进步。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信息技术在促进道德进步的同时,也造成了某些负面的、消极的影响:如道德冷摸现象的产生和人际情感的疏远;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和无政府主义的泛滥;特别是网络犯罪、传播色情信息、网络文化侵略、破坏国家安全等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对传统道德规范带来了极大的冲击。
面对网络社会对道德发展的多面性,如何引导人网学生对大量的网络信息进行筛选,扬弃网络内容,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是摆在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前的一个紧迫而严峨的课题。
一、网络社会道德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国际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资源共享的时空世界。来自I60多个国家的几百万个站点及众多用户,因其文化背景、政治态度、宗教信仰和价值观念不同,使得各种信息在网上交汇:合法的与非法的、有益的与有害的、有价值的与垃圾的、真的与假的、亦真亦假的,甚至各种道德的、非道德的、反道德的信息充斥网络空间,良芳不齐、沙泥俱下,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和道德成长有着巨大的影响。
不可否认,网络社会不同信息之间的交流、碰撞乃至融合,开阔了学生的价值视野,与传统的教育信息源相比有更大的选择空间:一方面,他们可以比较各种信息、观点、价值取向的异同、优劣、善恶,甚至可以做出深人的探究、思考和反思,为自己的选择找到合理的根据,从而逐步发展起独立的思考、评价、选择的自主性人格,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开放的机遇和条件;另一方面,学生在一个无中心的、多元价值并存的“虚拟化、符号化”网络空间里,社会、家庭和学校难以监督和控制,各种法律、道德往往难以收效。如果学生缺乏道德自律,很可能放纵本身的欲念,偏离道德轨道。这种特点,也为引导学生选择主流、健康的道德规范提出了挑战。因此,教育学生使其明白在网络中应认同什么、吸纳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学会自我管理、自主选择、自我约束,是网络道德教育的深切呼唤。
二、网络内容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网络虽然是技术层面上的东西,但网络负载的内容却包含有很强的价值性。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适时地走进、走出网络,对网络内容进行价值判断、价值选择,这就要求:一方面走进网络,我们应教会学生作价值的主人,结合个人的道德现状,在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地选择自己所应确立或改变的道德取向,以及所应遵从或拒绝的道德规范,并相应形成真正符合网络社会要求的道德品质,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对人发展的价值。另一方面走出网络,学生沉迷网络,如果不引导或是引导不当,就会导致自我迷失,甚至患上像毒瘾一样的“网络瘾症”,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迄今为止,我国学校的道德教育基本上只是“教会顺从”,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从未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从未被允许对各种道德进行自主选择,这种教育与网络社会的要求相去甚远,必须进行调整。因此,我们应教会学生正确判断、正确选择,特别是在学校的德育教育中,应该转变观念,拓宽德育时空,进行以下几个改变:
(一)从观念上来说,应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教育。正视学生已经走出课堂,走进网络,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无所适从或饥不择食的现状,学校德育应顺应形势,因势利导,改变封闭性、一元性的特点,积极发展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开放性、多样性的教育,要引导学生走进不同制度的社会和历史的不同阶段所构成的信息时空,让学生经受信息的冲击和“洗礼”,通过不断的分析、比较、鉴别,设身处地,自主选择,从而增强学生自主选择能力和自觉抵御不良信息的能力。
(二)从途径上来说,应由认知式转向践行式教育,认识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德育可起于认知又不止于认知,践行既是德育的重要途径,又是德育的重要目的,不良信息最容易从认知和践行的脱节之处打开缺口,重践行而达知行统一,是学生远离不良信息的重要保证。 (三)从态度上来说,应由接受式转向批判式教育。传统德育忽视培养学生的反省、批判精神,强调学生接受现成的观念和经验,对学生进行自上而下的教育;而网络德育则立足于学生本身的自我保护、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强调培养学生对网络信息、价值观念进行反省、批判处理,这也是国际教育的大趋势。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自身需要,使学生对网络信息的处理由被动变为主动,由消极转向积极。(四)从标的上来说,应由拔高式转向基础式。传统德育无限拔高教育的目的在于塑造十全十美的理想中的人,这既违反辩证法,又不符合人之常情,所以常常事与愿违。而建立在基础教育之上的各种道德,如职业道德、网络道德、性道德等因为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和发展而表现出蓬勃的生机,因此,学校德育应转向注重生活实践的基础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品德 和社会公德意识。
(五)从本质上来说,应由他律式转向自律式教育,网络行为主体的行为是在“虚拟实在”的情形下进行的,其身份、行为方 式、行为目的等都能得到充分的隐匿和改变,模糊的观念和行为规范所体现的伦理道德,已很难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去认识、检验。所以,他律的不可靠性和不现实性,证明提高社会道德根本上还是靠自律,应引导、强化学生的 自尊、自爱、自律、自信、自强,方可面对网络社会。
值得注意的是,教会学生选择决不能越姐代厄,不能包办、代替,老师应将自己定位在参谋者、引导者、教育者的位置:一则符合学生在发育期的心理特点;二则也是提高教育者素质,顺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增强自我选择能力
网络社会存在先天不足—活生生的人在人机对话中退到了终端背后,作为一般的社会成员,无法知晓和监督其他社会成员,包括正在进行电子通讯者的所作所为,交往双方显然难以感受到对方的反应及其与自己的利益关系,人们受好奇、无知、展示创造性等原因的诱使,往往作出在物理空间难以作出甚至根本就无法做到的事,再加上网络中的“诱惑”和“陷阱”,所以网络既可以使人学好,也可以使人学坏,这一切均取决于网络使用者的素质,而要使学生们驾驭网络,要防止学生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冲击和影响,防止网上行为失范,提高他们的道德判断、自主选择能力,必须对学生进行文化、政治、道德、法制教育,通过这些社会化教育,帮助学生在思想上筑起政治、道德、法制防线。
(一)文化教育。文化素质的高低与一个人的政治觉悟、道德修养以及行为生活方式有密切的联系,是各种素质的基础。文化素质低导致视野狭窄、情趣低俗、意志力低、自控能力差,容易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而且文化素质低也影响政治素质、道德水平的提高、法制观念的增强。所以,应利用各种渠道和信息加强文化教育,引导学生通过现代手段和技术,自觉学习中国、世界的优秀文化,优化学生网上思维方式,规范行为习惯。
(二)政治教育。进行政治教育可以提高学生在网络生存条件下的政治觉悟和政治分辨能力。由于互联网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价格低廉、上网不受限制等得天独厚的优势,网络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政治舞台或工具,如没有正确坚定的政治观念、政治信仰,就很容易在相互矛盾甚至激烈对抗的政治信息中迷失方向,所以必须要对学生进行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三)道德教育。进行道德教育,指导学生按社会需要和社会道德规范,把社会需要、历史责任、人类理想等转化为自身的内在需要和动机,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引导学生在意志上筑起抵御不良道德的防线,这对克服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防止网上发生失范现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法制教育。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守法水平,对控制、调整、矫正、规范学生的网上行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四大教育是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强化“四大教育”,有助于提升学生自身素质,提高他们对网络信息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
总而言之,从某种程度来说,进人网络“虚拟世界”的学生已处在一种无人监督的时空中。这种世界,对学生自主、理性、自律的道德判断和道德实践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具有很强的自主选择能力、道德判断能力、社会责任意识。正如美国人埃瑟·戴森所说:“网络赋予个人强大的权力—能够赢得全世界的观众,能够获得关于任何东西的信息,但是随着应用和滥用权力本领的日益强大,个人需要为他们自己的行为所创造的世界担负起更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