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球范围内地下水都属于重要的自然资源,在开发的过程当中一定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但是我国的地下水环境评价属于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所以做好地下水环境评价工作十分关键。在进行环境评价时应该对地下水的发展情况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并找出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对未来城市建设对于地下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
【关键词】地下水;环境评价;技术
所谓地下水实际上是地面上面的饱和含水层当中的谁,属于地球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需要经过岩层的过滤以及净化工作,所以地下水的水质相对比较纯净,可以用于人们生产、生活的水资源的重要来源。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自来水、集中供应水逐渐替代了地下取水。但是现如今,在很多的偏远山区仍然会运用井水生活,对于居民的正常生活还是会用地下水。
除了这些之外,有很多的饮用水最初还是来自于地下水。所以,地下水水质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健康以及生活质量。由于地下水具有相通性及很强的隐蔽性,被污染后很难及时发现,因此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对于保护水体环境、保障人们的饮用及生产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环境现状分析
1.1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
现如今,在我国国内的地下水环境监测以及评价模式会受到地下水本身条件和项目对于地下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在进行等级评价时,地下水环境评价项目的等级高,那么范围也就越大。
所以应该选择天然的地下水系统,最大限度的远离人为的边界线。
收集当地水文地质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明确地形地貌、含水层类型及厚度、含水层的水平延伸等;依照项目场地的范围,沿着地下水的具体流向确定出评价的具体范围,滞后于实际的评价要求相结合从内向外延伸,并且在延伸的过程当中,还应该将地下水使用较为频繁的排泄区域、污染源补给区域除去。
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现状分析
在对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实施现场监测以及评价工作的过程当中,主要是从三个方向进行,这三个方向分别是重点的监测范围、预测评价的范围、地域调查范围。在区域调查范围当中,所进行的环境调查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已经出现的区域。对地下水环境的实际的水的质量如何、用在哪里、水深多少和受到污染的地下水究竟污染源来自于哪里进行准确的分析。
2 地下水资源环境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是地下水资源环境评价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其选取方法决定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根据相关资源发现,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和模型包括很多种。其中,单因子评价方法即为单个指标评价,将每个污染因子与浓度评价标准作对比,找到单项评价中最差的作水质分类代表;模糊综合指数法为多个污染因子产生的综合影响程度,并将其相对污染数进行统计和归纳,以指数为模板进行数学运算的过程;灰色综合评价法将每个污染因子的浓度和要测的水质做成标记,并将实际序列的限制组成期望序列,按照关联度确定水质等级;主成分分析法是一个复杂系统,利用污染因子之间的相关性从单一侧反应水资源的环境质量;物元分析法则是根据建立的水质标准等级建立物源矩阵,建立污染因子的级别关联函数来确定水质等级;投影响寻踪法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污染因子进行组合,化成指标函数寻找相应特征的投影向量。
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问题探
3.1 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的确定
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的确定首先要进行线性工程与非线性工程的划分。非线性工程项目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查表法及自定义法进行调查范围的确定。其中,公式计算法要求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且已获取公式计算所需要的所有参数。查表法相较简单,可根据环评工作等级查出相对应的调查评价面积,同时保证该面积范围包含了重要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自定义法可根据评价区实际的水文地质条件自行确定调查评价范围。上述三种方法中,公式计算法最为精确,但需要足够的参数;查表法简单,但不容易把握选定调查评价范围的准确度和有效性;自定义法未给出具体的要求,要保证确定的调查范围能够真实地贴近评价区地下水的环境现状,环评工作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素质。
3.2 地下水水质监测孔设置
当前,由于城市用地比较紧张,而偏远地区开发力度较小,发展空间较大,因此,多数项目的选址都定在了偏远地区。因地制宜,利用当地的民用取水井作为地下水水位监测的据点,可省却大笔的资金和人力、物力,但是居民的取水井一般深度较浅,仅到达浅层含水层,因此无法满足多个含水层监测的要求。在偏远地区进行钻探工作的成本较高,因此专用的水文监测孔数量较少,无法满足地下水环评工作的需要。在此背景下,一方面,针对部分情况特殊的偏远地区,如开发力度极低,基本维持在原始自然状态的山区,对地下水水质监测孔的设置要求可适当降低;另一方面,要加强针对专用监测孔的投入,适当增加监测孔的数量,为帮助环评工作者顺利开展工作,取得更精确的评价成果奠定硬件基础。
3.3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频率
近3 年内连续一个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的掌握情况、环评工作等级及建设项目的分布区决定了地下水水位的监测频率。对于一级环评工作,如果掌握了连续一个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仅需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否则:对于处于山前冲(洪)积及黄土地区的建设项目,在枯、平、丰水期均需各开展一次地下水水位监测;分布于滨海(含填海区)、岩溶管道的建设项目,需开展两期地下水水位监测;处于其他平原、沙漠、丘陵、岩溶裂缝地区的建设项目,需在枯、丰水期进行地下水水位监测。对于二级评价工作,如果掌握了连续一个水文年的枯、丰水期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再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否则,除处于山前冲(洪)地区的建设项目需在枯、丰水期进行地下水水位监测外,分布于其他地区的建设项目仅需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对于三级环评工作,如果掌握了至少一期的地下水位动态监测资料,评价期内可不再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否则不论分布于何区,均需在评价期内开展一期地下水水位监测。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频率由环评工作等级及分布区决定。对于一级环评工作,山前冲(洪)积、岩溶裂隙地区的建设项目需分别在枯、丰水期开展一次地下水水质监测;滨海(含填海区)、沙漠、丘陵地区的建设项目需在评价期内开展一次地下水水质监测;黄土、岩溶管道的建设项目,需在评价期内开展二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其他平原地区的建设项目仅需在评价期内开展一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对于二级环评工作,除山前冲(洪)积地区的建设项目需在枯水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外,其他地区仅需开展一期地下水水质监测。
三级环评工作不论在何地区都只需开展一期地下水水质监测。
4 结束语
地下水作为人们生产生活所用水的主要来源之一,地下水资源环境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发现水污染、了解发展趋势、预防相关问题等等。所以,国家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地下水资源环境评价工作,积极培养优秀人才投身于地下水资源环境评价工作中去,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地下水资源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了解,从而更好地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地下水资源环境评价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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