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因素与音乐表演的关系
2017年11月27日 09:33 作者:lunwwcom民族唱法的意图。传统的美声唱法及当代民族唱法毫无疑问是一种美的结晶。否则,传统美声唱法不会延续几百年,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演唱者所接受,所传承。同样,当代中国民族唱法倘若没有生命力也不会有那么多传承者。它有一批有成就的,为广大听众所喜爱的歌唱家,积累了一批为歌唱家及听众喜爱的曲目,已经成为我国当代民族唱法的主流唱法(至少在目前是这样)。这两种唱法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比较科学的,能够系统地进行教学的,有文本积累的声乐艺术。他们的任何一次演唱,都意味着演唱者有数年、数十年的美的声乐训练基础。你一旦听到这种歌声,就会清醒地意识到——留给你的位置是在一定距离外的静静欣赏。我们也会看到一些美声及民族唱法的歌手端着架子,绷紧脸面,在功利及技术压力下的非自主、非自在的音乐表演。在这样的音乐表演中艺术的游戏因素则荡然无存,这是必须引起我们注意的音乐表演状况。我们褒扬音乐表演的游戏因素及游戏性,并不说明我们赞同艺术起源于游戏的观点。游戏只是艺术发生的动力之一,艺术发生的根本动力是人类的劳动生产实践。艺术发生的动力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劳动、情感、巫术、想象、游戏、模仿等等原始社会的一切,他们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构成了一个系统,组成一个合力,推动着艺术的发展。
三、游戏因素与音乐表演的关系
游戏既有广义的概念,也有狭义的概念。这就是具体的游戏。关于游戏,《辞海》的释义是:“体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文化娱乐的一种。有发展智力的游戏和发展体力的游戏两类。前者包括文字游戏、图画游戏、数字游戏等,习称‘智力游戏’;后者包括活动性游戏(如‘捉迷藏’、搬运接力等)和竞赛性游戏(如足球、篮球、乒乓球等)。”[3]这种游戏是人类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通过这种游戏使人们得到休息,得到快感,得到愉悦。因而,音乐表演中的游戏因素往往使音乐在美学形态上呈现一种谐谑之美。谐者,诙谐;谑者,戏谑也。它是一种愉快的风格,一种轻松活泼的意趣,也是美学范畴的喜剧的表现形式之一。音乐自身(器乐、声乐)在对喜剧的体现中有一定的可能性。适用于音乐的喜剧的范围异常广泛:从无忧无虑的、疏忽大意的、善良的幽默到狂放的嬉戏(如柴科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和贝多芬《第七交响曲》末乐章);以儿童的恶作剧到怪诞离奇、辛辣讽刺等;从机智幽默、乐观戏谑的木偶片《阿凡提》的主题歌到焦躁、宣泄的通俗歌曲《别挤了》;从调皮、嘲讽的《爱挑剔的大姑娘》到嘲弄、轻蔑,辛辣讽刺的《跳蚤之歌》,都说明了谐谑之美在声乐领域中得到了独特的体现。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各民族民歌的海洋中跃动着具有谐谑之美的浪花。如《回娘家》、《龙船调》、《阿拉木罕》、《大坂城的姑娘》等;表演唱中的《逛新城》、《歌唱光荣的八大员》、《库尔班大叔你上哪儿》、《吉祥三宝》等;舞蹈音乐《洗衣歌》等等。游戏中十分注重游戏规则,没有规则就不成为游戏,不遵守游戏规则,游戏的愉悦感就丧失殆尽。音乐在结构内部也有严密的规则,在音乐表演上同样有需要共同遵守的规则。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以相应规则为前提的游戏活动中,技术的运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作为游戏主要形式的各种球类运动和下棋等活动,能给我们乐趣的原因所在。音乐艺术是讲究技术的艺术,技术成熟与否,技术运用的合理与否,技术与艺术表达的融合与否决定着音乐表演艺术的成败。在音乐中要体现游戏因素,取得戏剧性效果也有相应的技术手段,如故意破坏音乐发展的习惯逻辑,破坏听众感知的既定惯性,节奏上、力度上、音调上的夸大,纠缠不休的反复,“粗野的”对比与夸张的模仿等等,从而营造喜剧性的效果,体现音乐表演的谐谑之美。我们强调了音乐表演的游戏因素、游戏感,强调了游戏与艺术的深刻联系,但这并不说明音乐艺术、文学艺术等同于游戏。艺术与游戏是一种双向互利的关系。艺术尽管具有某些游戏因素,但根本上并非纯粹的游戏。倘若游戏就是艺术,那么,“为什么早期人类除了游戏活动之外又从中进一步衍生出艺术行为,并且使之随着文明的发展而不断获得进步?”[4]同重在消遣休闲的游戏相比,艺术蕴含更多的精神内涵。与游戏活动中注重当下的欢乐时刻不同,一切艺术创造和意识享受都伴随着心灵内在地提高的状态。“如果我们把艺术与游戏的相似当作等同,将两者一视同仁,那就会遮蔽艺术精神的实质。‘当孜孜不倦地游戏时,便退化为它诞生之初的那种平凡状态。’”“游戏对于艺术的意义其实是搭建一个精神的平台,以便让人们以轻松的方式‘在无阻碍的游戏领域里认识自己。’诸如下棋、打球、躲猫猫、猜字谜,以及开碰碰车、坐过山车等游戏活动,这是我们世俗旅途上不可缺少的无数客栈,而艺术则是我们最后也是唯一的精神家园。”[5]游戏是“避重就轻”;艺术是“举重若轻”。艺术中具有游戏性,又有对游戏性的拒绝。明白这个道理我们就能辩证地把握音乐表演中游戏性的“度”。我们既要在音乐表演实践中借鉴游戏手法渗透进某些游戏因素,又不能使艺术的精神内涵丧失于游戏的迷宫中。使音乐表演艺术健康地、健全地发展。我们论述音乐表演中的游戏因素,游戏性,是要人们关注在音乐表演中借鉴某些游戏手法渗透进游戏因素,使我们的音乐表演更具想象的自由翱翔,心境的自由放飞,创造力的勃勃生气,生命力的展示与释放。更多地汲取原生态音乐的生命活力,率真质朴,使我们的民族声乐事业在固有的大河中,以多样化的姿态滚滚向前;使我们的美声唱法,在共享人类精神文明的成果的基础上具有自己的特色;使我们的流行唱法,在精神气质上与原生态音乐对接,从而在总体上体现中华民族声乐艺术的艺术精神、文化内涵、诗性品质,及技术含量,为人类的精神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加塞尔.什么是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94:67-68.
[2]美学小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272.
[3]辞海(缩印本1989年版)[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1099.
[4]徐岱.艺术新概念——消费时代的人文关怀[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101.
[5]徐岱.艺术新概念——消费时代的人文关怀[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102-103.
作者简介:肖金勇(1980—),男,汉族,甘肃陇南人,本科,讲师,广东嘉应学院音乐学院,研究方向:声乐教学、声乐表演和艺术实践教学研究。